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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三江新区:限期内执行购房补贴政策 大力支持团购

发布更新时间:2023-12-1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宜宾制定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包括: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主城区范围内(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大力支持团购等。

  观点网讯:12月18日,四川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对一个月前出台的政策做出实施的指引。

  观点新媒体了解,11月6日,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宜宾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当时《措施》提及宜宾制定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包括: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主城区范围内(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大力支持团购,鼓励房企让利,支持换房改善,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信贷政策。

  其中购房补贴方面,主要包括:1.对于农村人员、产业工人、新就业大学生、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按2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对于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或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群体,按2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3.75万元。

  3.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家庭,单户补助3万元;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家庭,单户补助6万元。

  团购方面,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宜宾主城区同一新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组团购买10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群体,按15000元/套给予团购补贴。团购补贴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套数享受,且可以与购房补贴叠加享受。

  同时按照《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试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凡落户人员即给予一次性200元/平方米落户补贴,落户2人以上(不含2人)给予一次性300元/平方米落户补贴,单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

  最新三江新区的《实施细则》重申了上述措施。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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