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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8月1日起执行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政策

发布更新时间:2023-08-0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住建部出台的此项政策,有力地降低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门槛,能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购房需求,更有助于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观点网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称,中心将在8月1日起执行住建部“认房不认贷”政策,“认房不认贷”的意思是即公积金缴交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审核以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只审核拥有的“三地”房源套数(即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三地”总套数超过两套就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住建部出台的此项政策,有力地降低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门槛,能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购房需求,更有助于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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