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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奖励100万元!

发布更新时间:2023-03-3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江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的通知》(抚府办电〔2023〕7号),对在市中心城区(含临川区、高新区、东临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组织开展第一期“买房抽大奖”活动。

  为进一步拉动住房消费,集聚市场人气,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的通知》(抚府办电〔2023〕7号),对在市中心城区(含临川区、高新区、东临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组织开展第一期“买房抽大奖”活动。

  每期抽奖活动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具体如下:

  1.特等奖1名:奖励全额购房款同等现金,最高为100万元(含税)。

  2.一等奖2名:奖金各30万元(含税)。

  3.二等奖3名:奖金各20万元(含税)。

  4.三等奖4名:奖金各10万元(含税)。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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