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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凤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2年)的公示

发布更新时间:2022-10-1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拟调整地块:赣州市凤岗片区控规FG03、FG05-12、FG06-09、FG07-25等地块。

  关于赣州市凤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2022年)的公示

  为适应部分规划产业调整、高铁新区建设管理体制变化和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赣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7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启动《赣州市凤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事项,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9月20日主持召开了《赣州市凤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报告(2022年)》专家论证会,对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本次调整拟对控规FG03、FG05-12、FG06-09、FG07-25等局部地块进行调整,涉及总用地面积2.34平方公里,并根据调整后用地性质,重新确定规划控制指标等内容。现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1月11日(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监制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3号联系电话:0797-8377196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赣州市凤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内容(2022年)

  一、拟调整地块:赣州市凤岗片区控规FG03、FG05-12、FG06-09、FG07-25等地块。

  二、调整的原因:适应部分规划产业调整、高铁新区建设管理体制变化和当前社会发展需要,加快高铁新区的高质量建设发展。

  三、具体调整内容:一是用地方面,主要为FG03街区物流仓储调整为教育用地,FG03-06-09地块留白用地局部调整为消防用地,FG05-12-02地块消防用地、FG07-25地块公园绿地局部调整为居住用地,FG06-09商业混合用地调整为对外交通场站用地,FG05-16-01对外交通站场用地调整为留白用地,FG07-24地块中农村宅基地、农林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中小学、幼儿园、零售商业、公园绿地等用地。二是规划控制指标方面,FG08-05-01居住用地容积率由1.6调整为2.0,建筑高度由24米调整为36米;FG08-11-01居住用地容积率由2.0调整为2.2,建筑高度由40米调整为54米。三是道路交通方面,取消坳上路、严婆坑路、腊竹路(曼妮芬路-章甫路)段,增设麟公路、朱屋棚路、薛屋棚路、严婆坑路东侧弹性路;调整下湾路为弹性路。

  图1-1调整前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1-2调整后土地使用规划图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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