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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今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赣州市出台工作规定

发布更新时间:2022-05-2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赣州市教育局印发了《赣州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志愿填报、考试组织、优惠加分、录取政策等方面作了明确。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近日,赣州市教育局印发了《赣州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志愿填报、考试组织、优惠加分、录取政策等方面作了明确。

  志愿填报方面,《规定》明确,中心城区部分普通高中经批准在提前批面向县(市、区)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本校中心城区第一批统招线下20分。考生应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内选报提前批志愿,逾期不能补报,不能录取提前批学校。填报了提前批志愿的考生,严格按志愿按分数择优录取。被提前批录取了的考生,不再参与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为确保考生掌握本人的登录密码并按本人意愿填报志愿,除学校发放初始密码外,考生和家长还可在“赣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按提示查询本人的初始密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考生登录密码、干涉限制考生自主选报志愿、违背考生意愿包办代填志愿等。

  考试科目及分值方面,《规定》明确,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各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和历史80分合卷(开卷);物理80分与化学70分同场分卷;体育考试60分;物理实验操作5分、化学实验操作5分。初二年级:地理50分、生物50分,合卷考试;生物实验操作5分。我市计分科目总分为845分。体育考试从2023年起,选考项目中的田径100米跑和50米跑只保留50米跑项目。

  优惠加分方面,《规定》明确,我市初中学考优惠政策有9项: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高层次人才子女。考生符合多项优惠政策时,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项。

  录取政策方面,《规定》明确,师范定向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初中学考计分科目总分的70%(即592分)。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全市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未经批准的学校一律不得跨县(市、区)招生。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最低文化控制线不得低于该校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从2023年开始,我市招收特长生的最低文化线由不低于招收学校统招线的60%提升至70%。

  《规定》还强调,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施招考“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公开。各校招生宣传资料将集中在赣州教育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招生宣传资料,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要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严格执行招考工作“十个严禁”规定。市教育局联系(举报)电话,发规科:8991487;基教科:8991498;职成科:8991491;市教育考试中心:8228565。(特约记者陈小兵)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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