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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发布!

发布更新时间:2022-03-2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经开区官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区直、驻区有关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4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根据赣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2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的通知》(赣市住保组字〔2022〕1号)要求,为确保完成我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开工任务

  1.全区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为:城市棚户区改造7007套。

  2.全区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为:6个小区、871户、22栋、7.2万平方米。

  3.全区2022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目标任务为:10000套(间)。

  (二)基本建成任务

  全区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926套。

  (三)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4户。

  二、任务分解落实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7007(套、户)

  项目为:客家大苑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香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黄金A8地块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蟠龙镇棚户区改造水韵安居小区(四期)、杨边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杨边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二期)、金星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溪水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六期)、溪水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七期)、章江E5地块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章江E6地块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凤岗康居二期棚户区改造返迁安置小区、赣州经开区2022年棚改货币化安置项目。

  (二) 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926(套、户)

  项目为2020年结转的八〇三厂棚户区改造高层建筑续建项目。

  (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871(户)

  项目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花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机械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电池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湖边社区教师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石油公司宿舍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赣南地质调查大队湖边基地西区家属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10000(套、间)

  项目为:涌泉科技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秋山科技园(三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江奥科技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赣州综合保税区网外配套宿舍项目、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员工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科技城TJ13-14-2地块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科技城TJ11-10-2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综保区B-12-2、3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综保区B-8-6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综保区C-5地块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五)住房租赁补贴发放14户

  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要加大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政策的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象应保尽保,确保完成租赁补贴发放任务。

  三、建设进度要求

  (一)2022年8月底前,全区2022年度7007套(户)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任务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

  (二)2022年8月底前,全区2020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高层建筑续建项目926套,要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

  (三)2022年4月底前,全区2022年度871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前期审批工作,2022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

  (四)2022年8月底前,全区2022年度10000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任务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

  四、落实推进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加强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统筹领导、协调和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及区属相关国有企业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和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统筹安排、政策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落实保障措施。要提前完成项目立项、土地报批、方案设计、报建等工作,确保今年新建项目及时开工。要保证资金到位,中央、省、市补助资金按上级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下拨各建设单位,财政预算要按要求落实资金,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

  (三)加快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按照任务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开工、基本建成、竣工交付。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项目建设,对逾期未竣工和回迁入住的项目实施清单式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竣工时限,倒排工期,加快建设。对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影响分配使用的项目,要多渠道落实资金,优先安排建设;对手续不全影响竣工备案的项目,要采取措施,完善项目手续,确保建设项目尽早竣工并投入使用。

  (四)落实旧改标准。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二是要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在改造前,充分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规划设计单位要深入小区住户进行调查,项目初步改造方案要组织广泛公示征求意见,规划设计方案在征得小区内2/3以上住户的认可后,方可组织实施。三要严把改造内容和标准。要把解决小区的安全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消除消防等安全隐患;结合小区实际,按照基础类、提升类、完善类三类改造内容实施提升改造,重点突出完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对具备条件的小区,要积极引导业主开展加装电梯工作,解决“上楼难”问题,改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

  (五)加强质量监管。保障性安居工程及老旧小区改造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把加强质量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落到实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建设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让群众了解情况并予以监督。

  (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扎实做好城镇贫困群众住房解困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公租房动态管理工作。完善退出机制,通过租金调整、行政、司法、舆论等多种方式,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承租对象。对实施改造的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要建立长效物业管理机制。改造后的小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程序和规范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大会通过选聘物业公司、业主自治等方式落实长效管理。

  (七)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分工负责制:区房管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监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拨付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要确保土地供应,及时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的土地报批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区征收搬迁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要根据棚户区改造的要求制定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及签订征收协议,签订的征收协议要上报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建立征迁情况台账,加大力度做好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做好房屋分配和交付工作;区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进度要求推进项目进度,完善相关立项报建手续,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对区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要按要求进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

  (八)加强调度督查。根据各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和现场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月报制度,各单位及项目业主单位要确定一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联系人,每月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征拆进展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未按时间节点达到开工、基本建成和竣工交付使用要求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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