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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确6市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小户型为主 比例不低于80%

发布更新时间:2022-01-0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央广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1月5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明确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阜阳、六安6市为安徽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

  央广网合肥1月6日消息(记者徐鹏)1月5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明确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阜阳、六安6市为安徽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

  方案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到2025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建设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小户型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考虑到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可建设少量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和退出条件、户型面积由各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此外,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接受城市人民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不得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90%。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享受的政府补助、低息贷款、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收取等优惠,应在租金中有所体现,切实降低租金水平,让利于民。

  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阜阳、六安等6市,城区常住人口达到大城市标准,明确为安徽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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