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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由酒店改建?官方回复是......

发布更新时间:2021-11-2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咨询“申请的的公租房是否由酒店改建,没有厨房和阳台生活不便”的问题,官方给出了相应的回复。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

  咨询“申请的的公租房是否由酒店改建,

  没有厨房和阳台生活不便”的问题,

  官方给出了相应的回复。

  网友提问

  本人申请公租房,被分配到阳光西域华城14栋,据了解,这栋楼房原本是设计为酒店,不知道为何改成公租房,而且没有阳台也没有厨房,让老人家怎么生活,难道天天点外卖吗?这样的房子怎么能变成公租房?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讲,都是把公租房当成家,这样的房子不适合居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才对,不知道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下次也不知道还会不会安排到这样的房子。

  官方回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转来问政赣州网友反映西域华城小区酒店变公租房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阳光·西域华城为赣州市市本级保障房小区,该项目位于赣州市水西镇赤珠村105国道西侧,是我市2012-2013年度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小区总规划建筑面积约43.57万平方米,共建有住宅34栋、5338套,该项目于2017年5月交付使用。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反映原设计为酒店后改为公租房事件不属实,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2012年5月28日)总则第三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14#楼设计为商业、住宅式公寓,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公租房建设标准规定,该楼栋按设计图纸施工并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处理情况

  针对该问题,《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同户型的承租家庭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出具共同承租人一致签名的书面报告后,可申请互换变更。”之规定,承租人可自愿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其他同户型公租房住户进行调整换房。目前我局建营公司已上线保障房房屋互换信息发布平台,杜女士可协助家人登录“赣州住保”微信公众号,进入房屋互换信息平台查找互换房源。

  感谢杜女士对保障房后续管理的监督与支持,如有其他意见或者建议,请您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97-7322361,或者通过我局建营公司微信公众号“赣州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投诉举报】板块反映。

  回复时间2021-11-17 15:21:08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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