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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大道快速路四标下穿赣深高铁涉铁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更新时间:2021-08-1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采用“高架+地面辅路”形式下穿现状铁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60米,双向六车道规模,涉铁段为下跨点前后共约300米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南大道快速路四标下穿赣深高铁涉铁工程项目设计;

  2.招标人:赣州发展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赣州市南康区;

  5.项目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采用“高架+地面辅路”形式下穿现状铁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60米,双向六车道规模,涉铁段为下跨点前后共约300米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地面辅道及相应附属设施规划建设,涉铁段总投资约0.63亿元,设计费约187.97万元,预算编制费约13.55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1.以初步设计投标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和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快速路的桥梁工程,地面辅道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箱涵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等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概算、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及后续跟踪服务(包括与移交前后铁路主管单位的所有衔接及审批工作)、工程衔接设计(应结合项目起止点、路口衔接等情况与周边道路与排水做好衔接设计,与项目总体设计单位相应设计成果的衔接)等。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赣南大道快速路四标下穿赣深高铁涉铁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包含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各专业施工图预算编制、核对(含标后核对)及要约价的调整等。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铁道行业(轨道)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铁道行业(铁路综合)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铁道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桥梁类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证书中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4.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 3 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2021年9月3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6日(上午)9时30 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3.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统计综合总得分,推荐总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如第三名得分相同时,一并列入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均有中标权。

  (2)根据《关于在全市试行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标候选人确定方法的通知》(赣市建字〔2020〕59号文)精神,本工程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用机器摇号方式随机抽取一名为第一中标人,招标人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开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实地考察业绩真实性、运行情况和综合素质,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选择排序次之者的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六、投标费用和经济补偿

  1.投标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并使用。

  2.招标人将对非中标单位中得分前两名的两家非中标单位设计方案给予补偿(如存在得分相同情况,则由招标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补偿名单),其他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及中标人不予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①未中标单位中得分最高的单位补偿人民币贰万元整;

  ②未中标单位中得分第二的单位补偿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的方案补偿包含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其他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不设落标补偿费,投标人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常态化开展“ 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招标办举报电话:8390959,举报邮箱:gzzbtb@163.com;市住建局扫黑办举报电话:8202606,举报邮箱:jsjshceb@163.com。

  5.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投标人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赣州发展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晓亮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办公大楼15层

  联 系 人:曾子浩 联系电话:18720100430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师睿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华润大厦C座写字楼1005

  联 系 人:林欣格 联系电话:15770846366

  监督单位: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8390959

  2021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红小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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