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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紧急发布:没接种新冠疫苗,将影响出行!

发布更新时间:2021-07-1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大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大余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大余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感染的重要途径和防控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现阶段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25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统一由县人民医院开具。

  3.7月23日前,全县党政机关、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及临聘人员由所在单位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4.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9月份秋季开学时查验。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年满18周岁的高中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接种。

  5.全县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由行业主管部分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

  6.自7月15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火车站、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书店、图书馆、网吧、KTV、影院、健身房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各类办事大厅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疫苗接种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农村集市摊主如无接种禁忌症的而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7.自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进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国(境)外返县人员未接种的需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与国(境)外返县人员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

  8.全县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大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责任编辑: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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