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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延续方案

发布更新时间:2021-07-0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瑞金市位于江西省东南部,位于北纬25°30′~26°20′、东经115°42′~116°22′之间。东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距离47km),南邻会昌县(距离48km),西连于都县(距离85km),北接宁都县(距离85km),东北毗石城县(距

  一、规划延续的背景

  (一)市域概况

  瑞金市位于江西省东南部,位于北纬25°30′~26°20′、东经115°42′~116°22′之间。东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距离47km),南邻会昌县(距离48km),西连于都县(距离85km),北接宁都县(距离85km),东北毗石城县(距离76km)。瑞金有三条国道323、319、206交汇于市区,其中323国道零起点就在瑞金的塔下寺。与鹰厦线、京九线接轨的赣龙铁路贯穿瑞金,交通极为方便。2014年5月,江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瑞金市为6个试点直管县(市)之一,瑞金市辖7个镇10个乡,总面积2441平方公里。

  瑞金是红色故都、共和国摇篮、苏区时期党中央驻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诞生地、云石山中央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出发地等,是全国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是中国红色旅游城市。2011年4月在第三届中国县镇绿色发展论坛上被评为“中国绿色名县”,瑞金市作为江西省唯一获评县市入选。2018年8月,国务院扶贫办公布2017年第一批达到脱贫摘帽条件的县区,瑞金在列。

  2019年,瑞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659203万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8702万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620590万元,增长7.9%,其中工业增加值523296万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789911万元,增长10.4%。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15.3:37.6:47.1调整为15:37.4:47.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5.4%、34.5%、60.1%。人均生产总值25847元,增长3.1%。为使瑞金市在新形势下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完善规划、合理评估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显得尤为重要。

  (二)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叠加2019年、2020年变化数据,到2020年全市实际拥有耕地28860.62公顷,拥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814.7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4307.6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2833.3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面积为3727.25公顷,2006-2020年,实际使用新增建设用地2826.46公顷。

  (三)规划延续的缘由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要求,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的过渡期,为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用地,做好过渡期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特制定了《关于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的指导意见》(赣自然资字〔2021〕3号)。

  《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在促进瑞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调控和指导作用。为使瑞金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保持规划的现势性和合理性,瑞金市人民政府组织对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得出瑞金市主要指标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是,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我省可按照2019年国家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0%预支规划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特制定了《关于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的指导意见》(赣自然资字〔2021〕3号)等有关精神,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的过渡期,精准高效落实国家安排给我省的预支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十四五”开局之年依法依规用地需求,瑞金市人民政府启动了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工作。

  为强化规划延续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瑞金市人民政府积极开展《规划》延续前期调研,结合发展需求与年度用地计划,充分考虑空间配置与时序安排,编制了《规划》延续方案,明确延续方案的时效性为过渡期执行,并组织公开听证,积极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规划的实施和促进瑞金市社会经济发展。

  二、规划评估与延续方案摘要

  (一)规划评估摘要

  1、历次《规划》修改情况

  2012年,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2009年度二调变更调查成果,为确保规划修编成果的真实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瑞金市对部分乡级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布局进行局部调整,编制了《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的衔接方案》。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瑞金市于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启动了规划修改工作,均获得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实施。

  2013年、2014年、2015年规划修改不涉及相关控制指标调整,主要是对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在全市各乡镇之间进行适当调整,调整规模分别为133.33公顷、176.25公顷和266.67公顷;2016年规划修改获上级支持,预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00公顷;2018年规划修改不涉及相关控制指标调整,布局调整规模为227.58公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7月至2017年,赣州市对瑞金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三项主要规划指标进行了分解,印发《关于调整<赣州市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规划指标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6〕67号)。瑞金市启动了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十五项指标进行调整,优化规划用地结构,合理用好建设用地规模,做好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2019年规划修改总共修改了30个项目,分别为产业项目共7个、基础设施7个、民生工程16个。用地总规模340.41公顷,涉及需整规模111.25公顷。

  2、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1)耕地保有量

  《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在26426.67公顷以上;到2020年,根据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叠加2019年、2020年变化数据,全市实际拥有耕地28860.62公顷,比规划目标多2433.95公顷,全市总体上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

  (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执行情况

  瑞金市于2017年5月完成了全域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21814.7公顷,到2020年,根据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叠加2019年、2020年变化数据,瑞金市实际拥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814.7公顷,比规划基本农田面积一致,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3)建设用地总规模

  《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到2020年瑞金市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6069.09公顷。到2020年,根据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叠加2019年、2020年变化数据,瑞金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4307.66公顷,未突破上级下达的规划期末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瑞金市2020年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219.46公顷以内。到2020年,根据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叠加2019年、2020年变化数据,瑞金市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2833.37公顷,未突破上级下达的规划期末的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瑞金市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为5888.11公顷。根据2018年土地变更数据,叠加2019年、2020年变化数据,2020年瑞金市城镇工矿用地总面积为3727.25公顷,未突破规划确定的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

  (6)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328.9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2147.96公顷以内。2006-2020年,依据瑞金市历年建设用地报批台账,2006-2020年规划实际执行2826.4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1199.2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均未突破《规划》确定目标。

  3、规划评估结论及建议

  (1)规划评估结论

  a、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得到有力保护

  瑞金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积极推进高标准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确保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

  b、规划总体执行良好,保障了瑞金市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未突破规划下达的总规模,约束性指标,节约集约评估理想,调整完善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协调了建设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土规的指导地位和宏观调控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土规的多项控制性和预期性指标得到了切实执行,提高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土地利用程度不断提高,用地结构和布局趋于优化,土地规划在用地方向的引导和限制方面效果显著,各项规则和措施得到了较好执行,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明显。

  c、现行空间布局基本满足当前建设的需要,但与城规布局存在一定的矛盾

  调整完善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加快路网建设,构筑南通北达、承西启东的公路交通网络系统;维持现有的北接抚州市,南连广东的纵向大交通格局,加强东西向主要交通通行能力。构建“一纵一横”的铁路网,2019年至2020年过渡期期间重点建设新增瑞梅铁路、瑞金飞机场、G206瑞金城区至济广高速瑞金南出口段公路改建工程、瑞金文化传媒职业学院、瑞金市红色培训基地、瑞金经开区食品产业园主路网工程等一批项目。在现行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下,这些项目用地布局与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规布局不相协调,因此,需要对“两规”布局进行修改。

  (2)规划评估建议

  a、建议拓宽用地渠道,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执行期间,耕地补充量呈逐年减少趋势,全市耕地补潜力越来越小,开发利用难度越来越大。今后经济社会的发展要遵循“严控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通过积极争取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加大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以及盘活已批未用土地等手段,促进工业企业向工业区集聚发展,并制定相关措施激励各类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开展。

  b、建议加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度

  加快瑞金市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全面实施意义重大:一是通过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不仅迅速降低农村建设用地总量,同时也有效限制村庄用地粗放扩容,解决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突破问题;二是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切实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形成居住相对集中,产业集聚发展的新农村格局;三是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形成的建设用地置换指标,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台,调剂到城镇建设用地使用,为城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空间。

  c、建议建立健全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机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期间,瑞金市土地供应总量偏大,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得到充分挖掘利用。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要建立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制度,通过考核评估,反映集约利用水平,有针对性的采取调控措施。这有利于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调控作用,促进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缓解建设用地供求紧张矛盾,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加大农居点复垦整理力度,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建立集体土地流转制度,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居住环境,促进土地整理由农用地整理向建设用地整理转变,推进土地集约化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d、建议启动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工作

  目前,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到期,国土空间规划仍在编制中,为落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为保障《规划》实施的权威性和可行性,需要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流程,启动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工作。

  (二)规划延续方案摘要

  1、项目总规模及调整规模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和《关于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本次方案编制涉及67个项目,项目总规模249.85公顷,需要调整的规模为166.81公顷。拟将象湖镇、瑞林镇、壬田镇、九堡镇、沙洲坝镇、谢坊镇、武阳镇、叶坪乡、万田乡、黄柏乡、云石山乡、泽覃乡和拔英乡共13个乡(镇)的耕地91.79公顷(其中水田79.36公顷)、园地4.70公顷、林地47.76公顷、其他农用地7.17公顷、其他土地15.36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

  依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1〕3号),瑞金市预支规划指标30.00公顷。瑞金机场为省级重点项目,共2.51公顷,使用省级指标。同时,核减原允许建设区134.81公顷。拟调出象湖镇、瑞林镇、壬田镇、九堡镇、谢坊镇、武阳镇、叶坪乡、丁陂乡、冈面乡、万田乡、黄柏乡和云石山乡15个乡(镇)134.81公顷的新增建设用地,将其分别核减还原为耕地86.41公顷(其中水田82.26公顷)、园地4.53公顷,林地30.66公顷。本次方案对30.00公顷预支规划指标和省级指标落实,以及134.81公顷建设用地调入调出涉及的乡(镇)进行局部调整。

  2、指标变化情况说明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修改情况说明

  规划期末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1814.7公顷,本次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变。

  (2)其他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的修改情况说明

  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26426.67公顷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6156.7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13242.7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5919.8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4361.44公顷。

  (3)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调整情况说明

  本次方案涉及空间布局调整规模134.81公顷。在象湖镇、瑞林镇、壬田镇、九堡镇、沙洲坝镇、谢坊镇、武阳镇、叶坪乡、万田乡、黄柏乡、云石山乡、泽覃乡和拔英乡共13个乡(镇)新增建设用地134.30公顷,同时在象湖镇、瑞林镇、壬田镇、九堡镇、谢坊镇、武阳镇、叶坪乡、丁陂乡、冈面乡、万田乡、黄柏乡和云石山乡15个乡(镇)核减建设用地区块134.81公顷。

  3、土地用途分区调入调出情况说明

  本次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区,永久基本农田区面积保持不变,即仍为21814.7公顷。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保持5038.76公顷不变。

  涉及调整的用途分区情况如下:一般农地区延续后面积为16487.16公顷,比延续前减少10.25公顷,其中基本农田整备区保持不变;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延续后面积为13053.26公顷,比延续前增加7.63公顷;独立工矿区延续后面积为274.47公顷,比延续前增加15.63公顷;风景旅游用地区延续后面积为93.52公顷,比延续前增加4.35公顷;林业用地区延续后面积为177718.63公顷,比延续前减少17.10公顷;牧业用地区延续后面积为64.29公顷,比延续前减少0.04公顷;其他用地延续后面积为9595.58公顷,比延续前增加0.23公顷。

  4、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入调出基本情况

  规划延续后,允许建设区为16236.95公顷,增加32.0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保持3214.54公顷不变;限制建设区为219650.14公顷,减少32.00公顷;禁止建设区保持5038.76公顷不变。

  三、规划延续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合法性

  (一)规划延续的必要性

  1.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到期

  由于现行的《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经到期,而新的国土空间规划还未批准生效,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用地,因此有必要在此期间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以加强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合理安排各项用地布局,促进实现瑞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响应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号召,瑞金市规划多个移民安置点、乡镇学校项目及养老院等民生工程,但是项目部分用地位于现行规划允许建设区外,为了更好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必要对现行规划进行延续。

  3、加快加强产业发展的需要

  根据瑞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全市以构建新型工业体系、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以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加速园区升级改造;以新型工业化为先导,以工业园区为平台,坚持工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的发展原则,达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循环使用,做大做强机械制造、矿产品精深加工、食品加工三大工业主导产业。整合内生型要素资源,转方式,拓领域,提质量,扩总量,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产业的集聚力和全市工业的整体实力,努力把瑞金建设成“赣闽产业走廊”生态工业区。

  旅游产业蓬勃发展,三产结构更加优化。用好用活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5A级景区品牌,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养生养老游、研学旅游、自驾车营地旅游、农业观光旅游,积极培育在全国具有竞争优势的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企业,举全市之力推进旅游强县建设,优化旅游空间布局。着力构建“一心、一带、一环、三片区”的旅游总体布局。现行《规划》用地布局对瑞金市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一定的提高,所以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保障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迫切需要对《规划》进行延续。

  4、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加强民生保障的需要

  瑞金市“十四五”期间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立足现实基础,着眼未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形成“一核两区四星多点”的空间布局,增强中心城区核心引领作用。以象湖镇为核心,联动叶坪、沙洲坝、黄柏、云石山、泽覃等五个乡(镇)同城发展,实施东进西延、北扩南连,重点发展现代工业、红色旅游、商贸物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教育培训、医疗服务等产业集聚板块。加快建设“瑞金城镇组团”,联动于都、宁都、会昌、瑞金、长汀等县发展,构筑一小时经济圈,形成核心带动、多点支撑、良性互动的城镇化发展格局。

  近期全市在城区及部分乡镇布局系列城镇发展、民生工程项目,而该系列重点项目布局在现行规划范围外,为进一步做大县城,做活集镇,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必要对现行规划进行延续。

  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背景,保障城镇村镇建设、教育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需求,依法依规用地,科学合理地安排建设用地布局,有必要依法对《规划》进行延续。

  5、规划延续是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的需要

  随着瑞金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明显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速,使《规划》在支撑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诸新挑战。近期一批确需要建设的重点项目,如红色故都、清水陵园、黄柏影视基地和瑞金机场等急需安排用地。由于这些项目未列入《规划》或列入《规划》未落实布局,在选址上不符合《规划》安排的允许建设区布局,急需通过规划延续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二)规划延续的合理性

  1、保护耕地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延续调出地块核减还原耕地质量上优于规划延续调入地块占用耕地质量,调出地块核减还原的水田质量上优于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调入地块占用水田质量;结合瑞金市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成果。调出地块还原出的耕地(水田)质量上优于调入地块占用的耕地(水田)。因此此次规划延续后更好的体现了保护耕地的原则。调入调出地块涉及耕地情况统计表见附表5

  2、用地指标的合理性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特制定了《关于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的指导意见》(赣自然资字〔2021〕3号),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按照2019年省下达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一半,预支各地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预支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在《延续方案》中予以落实。指标的合理性保障了规划调整的现势可行。

  3、城镇用地布局的合理性

  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后,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未发生变化;同时延续后的用地布局与乡镇总体规划、“十四五”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更利于新形势下瑞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加速推进瑞金市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进程。

  4、节约集约用地的合理性

  延续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更适应瑞金市未来发展、经济社会重大调整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利用要更集约节约,空间布局更合理,可以有效保障各民生工程及基础设施等类型的项目用地。延续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后,将使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得到更大发挥,促进瑞金市新时期、新阶段的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三)规划延续的合法合规性

  1、规划延续的合法性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我省可按照2019年国家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50%预支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要求,我厅制订了《关于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完善方案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的过渡期,精准高效落实国家安排给我省的预支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十四五”开局之年依法依规用地需求,加快推进“真项目、好项目”落地实施。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按照2019年省下达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一半,预支各地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结合瑞金市实际情况,瑞金市启动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符合《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要求,是在严格贯彻和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和《关于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完善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精神与要求基础上开展的。

  2、规划延续的合规性

  本次规划延续严格执行规划延续的程序,先由瑞金市人民政府向江西省人民政府提出规划延续申请,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修改后转瑞金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启动规划延续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瑞金市人民政府报至赣州市人民政府梳理汇总,再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上报省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对规划延续方案(含规划实施评估结论)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评审。通过评审后,由瑞金市市人民政府逐级将规划延续方案行文上报省政府审批。规划延续程序符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修改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3〕3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若干意见》(赣国土资发〔2016〕14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赣自然资发〔2021〕3号)文件规定。因此,本次规划延续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规划延续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

  (一)规划延续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次会议和省委十四届十二次会议精神,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的过渡期,切实加强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积极保障“十四五”开局之年的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科学合理安排各项用地布局,促进全省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规划调整的原则

  1) 坚持规划实施评估前置原则;

  2)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严控耕地保护底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

  3)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合理配置各类各业用地,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4) 保证增量不变原则;

  5) 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一致的原则;

  6) 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7) 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

  8) 统筹兼顾原则;

  9) 政府决策,公众参与的原则;

  10)图、文、表、实地一致的原则。

  (三)规划的范围

  与《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规划范围一致,即瑞金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2441平方公里。

  (四)规划的依据

  1、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5)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年);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

  2、相关文件

  1)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2)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3)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6)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7)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8) 《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

  9)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

  1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

  11)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修改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3]3号);

  12)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若干意见》(赣国土资发[2016]14号)

  13)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赣自然资发〔2019〕5号);

  14)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41号;

  15)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16)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

  3、相关规划

  1) 《赣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2) 《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3) 《瑞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4) 《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2019);

  5) 《瑞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2017年);

  6) 2018年瑞金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7) 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

  8) 瑞金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2018年)。

  9) 瑞金市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

  4、相关技术规范

  1)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4)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5)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6)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7) 其他相关资料。

  五、规划延续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延续涉及的项目调整情况

  1.项目类型符合部省有关文件的规定

  本次规划延续涉及项目类型都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修改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3〕3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赣自然资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涉及修改的项目类型主要为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和产业项目等。

  2.项目的规模、地类及符合规划情况

  本次延续方案共涉及67个项目,包括21个基础设施项目、12个民生工程项目和34个产业项目,项目总用地规模249.85公顷,位于规划允许建设用地范围外需要进行调整的面积为166.81公顷,涉及占用耕地91.79公顷(其中水田面积79.36公顷),园地4.70公顷,林地47.76公顷,牧草地0.04公顷,其他农用地7.17公顷,其他土地15.36公顷。

  (1)产业项目

  1)瑞林镇养猪场办公和宿舍楼

  瑞林镇养猪场办公和宿舍楼位于瑞林镇,项目总用地0.28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28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28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28公顷)。

  2)农产品冷链储存项目

  农产品冷链储存项目位于日东乡,项目总用地0.73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73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73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73公顷)。

  3)黄柏乡脐橙仓库

  黄柏乡脐橙仓库位于黄柏乡,项目总用地0.66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66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未涉及占用农用地。

  4)黄柏影视基地

  黄柏影视基地位于黄柏乡,项目总用地16.62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6.85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6.85公顷(包括占用耕地6.85公顷)。

  5)鲍坊村气球机械装配

  鲍坊村气球机械装配位于黄柏乡,项目总用地1.73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1.73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1.73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37公顷)。

  6)黄柏示范镇农贸市场及道路建设

  黄柏示范镇农贸市场及道路建设项目位于黄柏乡,项目总用地3.77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1.80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1.80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65公顷)。

  7)瑞金工业园区

  瑞金工业园区项目位于沙洲坝镇,项目总用地14.22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5.00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5.00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32公顷)。

  8)万田乡麻地村黄元米果厂

  万田乡麻地村黄元米果厂位于万田乡,项目总用地0.32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20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20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9)九堡镇农贸市场

  九堡镇农贸市场位于九堡镇,项目总用地0.29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15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15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15公顷)。

  10)叶坪农产品加工项目

  叶坪农产品加工项目位于叶坪乡,项目总用地0.92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92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92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79公顷)。

  11)叶坪混凝土搅拌站

  叶坪混凝土搅拌站位于叶坪乡,项目总用地2.00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1.05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1.05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47公顷)。

  12)瑞林镇混凝土搅拌站

  瑞林镇混凝土搅拌站位于瑞林镇,项目总用地0.33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33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33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08公顷)。

  13)九堡镇混凝土搅拌站

  九堡镇混凝土搅拌站位于九堡镇,项目总用地1.35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1.35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1.05公顷。

  14)沙洲坝镇沥青混凝土加工项目

  沙洲坝镇沥青混凝土加工项目位于沙洲坝镇,项目总用地2.45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2.45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2.45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05公顷)。

  15)叶坪黄沙村农业综合开发休闲观光园

  叶坪黄沙村农业综合开发休闲观光园位于叶坪乡,项目总用地0.58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58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58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16公顷)。

  16)叶坪乡黄沙村石门坑菜园窝仓库

  叶坪乡黄沙村石门坑菜园窝仓库位于叶坪乡,项目总用地0.51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51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51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17)沙洲坝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沙洲坝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位于沙洲坝镇,项目总用地0.22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21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0.21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21公顷)。

  18)沙洲坝镇汽车修理厂

  沙洲坝镇汽车修理厂位于沙洲坝镇,项目总用地0.09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03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未涉及占用农用地。

  19)沙洲坝镇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沙洲坝镇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位于沙洲坝镇,项目总用地1.00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1.00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1.00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20)瑞金市游泳馆

  瑞金市游泳馆位于象湖镇,项目总用地0.15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15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0.15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15公顷)。

  21)武阳镇安富村脐橙仓库

  武阳镇安富村脐橙仓库位于武阳镇,项目总用地0.30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24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24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22)云石山乡矿业加工项目

  云石山乡矿业加工项目位于云石山乡,项目总用地6.37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4.64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1.53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23)云石山重走长征路

  云石山重走长征路位于云石山乡,项目总用地5.05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4.05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占用农用地3.98公顷(包括占用耕地3.97公顷)。

  24)云石山乡搅拌站建设项目

  云石山乡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云石山乡,项目总用地0.21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21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未涉及占用农用地。

  25)谢坊镇居民服务中心

  谢坊镇居民服务中心位于谢坊镇,项目总用地0.08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02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02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02公顷)。

  26)瑞金市旭华水电站办公楼

  瑞金市旭华水电站办公楼位于谢坊镇,项目总用地0.31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31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29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27)谢坊镇矿业加工项目

  谢坊镇矿业加工项目位于谢坊镇,项目总用地2.07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2.07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88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28)谢坊春砷砂石堆场

  谢坊春砷砂石堆场位于谢坊镇,项目总用地0.60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60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60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02公顷)。

  29)江西省瑞金市石材精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园

  江西省瑞金市石材精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位于拔英乡,项目总用地14.01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14.01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13.84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21公顷)。

  30)壬田高轩红色培训(一期)

  壬田高轩红色培训(一期)项目位于壬田镇,项目总用地4.70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3.63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3.61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19公顷)。

  31)谢坊镇红色培训

  谢坊镇红色培训项目位于谢坊镇,项目总用地1.55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1.55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未涉及占用农用地。

  32)泽覃乡石水村冷藏仓库

  泽覃乡石水村冷藏仓库项目位于泽覃乡,项目总用地1.40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36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36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01公顷)。

  33)科创产业园

  科创产业园项目位于沙洲坝镇,项目总用地2.77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98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0.98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41公顷)。

  34)红色故都

  红色故都位于叶坪乡,项目总用地68.54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57.70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55.73公顷(包括占用耕地55.25公顷)。

  (2)基础设施

  35)城北加油站

  城北加油站项目位于黄柏乡,项目总用地0.61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04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04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04公顷)。

  36)年供气1600立方米加气站建设项目

  年供气1600立方米加气站建设项目位于黄柏乡,项目总用地1.02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1.02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未涉及农用地。

  37)黄柏乡鲍坊村村民活动中心

  黄柏乡鲍坊村村民活动中心项目位于黄柏乡,项目总用地0.38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38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38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12公顷)。

  38)瑞金机场

  瑞金机场项目位于叶坪乡,项目总用地2.51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2.51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88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30公顷)。

  39)瑞金机场加油站

  瑞金机场加油站项目位于叶坪乡,项目总用地0.58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19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0.14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01公顷)。

  40)机场快速路

  机场快速路项目位于叶坪乡,项目总用地4.37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3.73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3.59公顷(包括占用耕地3.02公顷)。

  41)叶坪乡新华希望小学操场

  叶坪乡新华希望小学操场项目位于叶坪乡,项目总用地0.22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22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未涉及农用地。

  42)合龙35千伏变电站

  合龙35千伏变电站项目位于叶坪乡,项目总用地0.43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43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未涉及农用地。

  43)叶坪洋溪传统村落道路及停车场

  叶坪洋溪传统村落道路及停车场项目位于叶坪乡,项目总用地0.87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87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87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87公顷)。

  44)日东乡贡潭村管护站

  日东乡贡潭村管护站项目位于日东乡,项目总用地0.14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14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07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45)黄柏乡液化气站

  黄柏乡液化气站项目位于黄柏乡,项目总用地0.91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72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0.72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72公顷)。

  46)红色培训基地周边道路

  红色培训基地周边道路项目位于黄柏乡,项目总用地2.24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45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0.45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47)瑞金市委党校

  瑞金市委党校项目位于黄柏乡,项目总用地14.28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3.57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3.42公顷(包括占用耕地3.27公顷)。

  48)瑞金经开区食品产业园主路网工程项目

  瑞金经开区食品产业园主路网工程项目位于沙洲坝镇、云石山乡,项目总用地18.21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58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0.16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06公顷)。

  49)经开区泽覃路

  经开区泽覃路项目位于云石山乡、沙洲坝镇,项目总用地5.01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3.24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2.86公顷(包括占用耕地2.55公顷)。

  50)瑞金市城北污水处理厂

  瑞金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黄柏乡,项目总用地0.98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64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0.64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58公顷)。

  51)谢坊变电站

  谢坊变电站项目位于谢坊镇,项目总用地0.62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62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62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62公顷)。

  52)金都大道东延

  金都大道东延项目位于象湖镇、叶坪乡,项目总用地1.15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22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0.22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22公顷)。

  53)320国道连接线

  320国道连接线项目位于沙洲坝镇,项目总用地0.53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43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0.43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37公顷)。

  54)谢坊路

  谢坊路项目位于沙洲坝镇,项目总用地2.08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1.80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1.80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04公顷)。

  55)瑞金市各乡镇污水处理站

  瑞金市各乡镇污水处理站项目位于瑞林镇、叶坪乡、九堡镇、黄柏乡、万田乡、谢坊镇、泽覃乡、武阳镇,项目总用地0.44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40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40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24公顷)。

  (3)民生工程

  56)瑞金武平山寺等两个寺庙

  瑞金武平山寺等两个寺庙项目位于黄柏乡、武阳镇,项目总用地0.14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14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14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57)沙洲坝镇河坑村建筑垃圾余土综合利用项目

  沙洲坝镇河坑村建筑垃圾余土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沙洲坝镇,项目总用地4.33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3.66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3.66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58)瑞金市农民建房

  瑞金市农民建房项目位于谢坊镇、叶坪乡、泽覃乡,项目总用地1.85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1.83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1.78公顷(包括占用耕地1.16公顷)。

  59)瑞兴于快速通道叶坪安置地

  瑞兴于快速通道叶坪安置地项目位于叶坪乡,项目总用地4.49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99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0.99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91公顷)。

  60)“一江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江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象湖镇,项目总用地4.37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3.04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2.59公顷(包括占用耕地2.53公顷)。

  61)乌仙山公园停车场

  乌仙山公园停车场位于象湖镇,项目总用地1.15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29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29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29公顷)。

  62)龙珠公园

  龙珠公园位于象湖镇,项目总用地1.73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1.73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内,涉及农用地1.73公顷(包括占用耕地1.73公顷)。

  63)云石山乡万年青卫生防护区棚改项目安置点

  云石山乡万年青卫生防护区棚改项目安置点位于云石山乡,项目总用地0.52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27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占用农用地0.27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27公顷)。

  64)瑞金市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瑞金市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位于沙洲坝镇,项目总用地1.00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0.92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占用农用地0.92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65)清水陵园

  清水陵园位于沙洲坝镇,项目总用地14.29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13.67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12.52公顷,未涉及占用耕地。

  66)瑞金市罗汉岩景区红色亲子度假乐园

  瑞金市罗汉岩景区红色亲子度假乐园位于壬田镇,项目总用地0.30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0.30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29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15公顷)。

  67)万田乡农贸市场

  万田乡农贸市场位于万田乡,项目总用地0.19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0.19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边界外,涉及农用地0.19公顷,(包括占用耕地0.19公顷)。

  (二)规划主要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本次规划延续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划延续后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持不变。《规划》调整完善安排瑞金市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426.6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1814.70公顷;2020年瑞金市耕地面积为28860.62公顷,比耕地保有量目标多了2433.95公顷。

  本次规划延续中调入地块占耕地面积为80.27公顷(其中水田面积68.64公顷)。调出地块占耕地面积为86.41公顷(其中水田面积82.26公顷)。本次规划延续调出地块核减还原耕地质量上优于规划延续调入地块占用耕地质量,调出地块核减还原的水田质量上优于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调入地块占用水田质量,结合瑞金市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采用面积加权法,计算得到调入占用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8.39等,调出还原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7.47等,规划延续调出地块较调入地块的耕地平均质量有所提高,比本次规划延续前更好地保护了优质耕地。

  综上所述:规划延续调出地块核减还原的耕地比调入地块占用的耕地质量更好,更好地保护了耕地。

  2、建设用地规模情况

  《规划》安排瑞金市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069.09公顷以内,本次延续方案预制上级下达建设用地规划规模30.00公顷,一个省级项目预支2.51公顷,延续后,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101.60公顷以内。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安排瑞金市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219.46公顷以内,本次延续方案预制上级下达建设用地规划规模30.00公顷,一个省级项目预支2.51公顷,延续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242.72公顷以内。

  4、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安排瑞金市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888.11公顷以内,本次延续方案预制上级下达建设用地规划规模30.00公顷,一个省级项目预支2.51公顷,延续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919.81公顷以内。

  5、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安排瑞金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49.63公顷内保持不变。

  6、新增建设用地及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指标

  《规划》调整完善安排瑞金市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328.93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2147.96公顷以内;本次规划延续新增67个项目,不符合规划面积为166.81公顷。本次延续方案预制上级下达建设用地规划规模30.00公顷,一个省级项目预支2.51公顷,其余134.30公顷从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内部进行平衡,延续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2.51公顷,修改为4361.44公顷。

  7、预留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根据《规划》调整完善,瑞金市预留11.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居民点建设。在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预留的建设用地规模不上图入库,实行台账管理。本次规划延续使用省级下达预支指标和省级指标,其他布局调整通过调入调出内部平衡,增加0.51公顷规划预留的不需上图入库,实行台账管理,延续后预留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12.11公顷。

  8、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规划延续后,瑞金市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1726.25公顷,保持不变。

  9、国家土地整治重点工程补充耕地指标

  规划延续后,瑞金市国家土地整治重点工程补充耕地指标293.33公顷,保持不变。

  (三)土地利用结构的修改

  规划延续后,规划期末2020年,瑞金市农用地面积由221494.67公顷减少至221467.29公顷,减少27.3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由28484.7公顷减少至28478.82公顷,减少5.88公顷;园地面积由3415.91公顷减少至3415.74公顷,减少0.17公顷;林地面积由181929.05公顷减少至181911.95公顷,减少17.10公顷;牧草地由45.67公顷减少至45.63公顷,减少0.04公顷;其他农用地由7619.32公顷减少至7615.13公顷,减少4.19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6069.09公顷增加至16101.60公顷,增加32.51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由5223.6公顷增加至5239.67公顷,增加16.0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由7330.27公顷减少至7321.83公顷,减少8.44公顷;采矿用地由593.67公顷增加至599.70公顷,增加6.03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4.59公顷增加至14.19公顷,增加9.6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由2774.11公顷增加至2778.51公顷,增加4.40顷;其他建设用地由142.85公顷增加至147.71公顷,增加4.86公顷。

  其他土地面积由6576.65减少至6571.52公顷,减少5.13公顷。其中水域面积由2492.02减少至2490.92公顷,减少1.10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由4084.63减少至4080.60公顷,减少4.03公顷。

  (四)土地用途分区的修改

  规划延续后,瑞金市永久基本农田区未发生改变,保持21814.70公顷;一般农地区由16497.41公顷减少至16487.16公顷;林业用地区由177735.73公顷减少至177718.63公顷;牧业用地区由64.33公顷减少至64.29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由13045.63公顷增加至13053.26公顷;独立工矿区由258.84增加至274.47公顷、风景旅游用地区由89.17公顷增加至93.52公顷;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保持5038.76公顷未发生改变;其他用地区由9595.81公顷增加至9595.58公顷。

  (五)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修改

  规划延续后,瑞金市允许建设区16236.95公顷,有条件建设区3214.54公顷,限制建设区219650.14公顷,禁止建设区5038.76公顷。

  其中,允许建设区增加32.00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32.0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增减面积相等,修改前后面积均保持不变(详见附表10)。

  (六)各乡镇主要规划指标的变化情况

  规划延续后,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7个乡镇延续前后均有变化(详见附表11)。

  象湖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由2698.89公顷减少到2683.25公顷,减少15.6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2526.36公顷减少到2510.72公顷,减少15.6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1095.84公顷减少到1080.20公顷,减少15.6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477.81公顷减少到472.39公顷,减少5.42公顷。

  瑞林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由403.64公顷减少到395.19公顷,减少8.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390.6公顷减少到382.48公顷,减少8.1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45.35公顷减少到36.90公顷,减少8.4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42.95公顷减少到38.99公顷,减少3.96公顷。

  壬田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049.46公顷减少到1036.37公顷,减少-13.0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727.74公顷减少到714.65公顷,减少13.0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127.60公顷减少到114.51公顷,减少-13.0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59.41公顷减少到45.34公顷,减少14.07公顷。

  九堡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由956.15公顷减少到946.69公顷,减少9.4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811.73公顷减少到803.62公顷,减少8.1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84.69公顷减少到75.23公顷,减少9.4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76.23公顷减少到67.57公顷,减少8.66公顷。

  沙洲坝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由2480.02公顷增加到2504.56公顷,增加10.8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2197.24公顷增加到2210.56公顷,增加13.3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1127.72公顷增加到1138.59公顷,增加10.8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373.86公顷减少到371.38公顷,减少2.48公顷。

  谢坊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由846.27公顷减少到835.59公顷,减少10.6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736.97公顷减少到726.29公顷,减少10.6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163.84公顷减少到153.16公顷,减少10.6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121.85公顷减少到115.30公顷,减少6.55公顷。

  武阳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由672.42公顷减少到664.51公顷,减少7.9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520.39公顷减少到512.48公顷,减少7.9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49.83公顷减少到41.92公顷,减少7.9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37.58公顷减少到31.49公顷,减少6.09公顷。

  叶坪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876.21公顷增加到1934.47公顷,增加58.2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625.57公顷增加到1683.83公顷,增加58.2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483.72公顷增加到541.98公顷,增加58.2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281.17公顷增加到339.78公顷,增加58.61公顷。

  丁陂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48.31公顷减少到144.55公顷,减少3.7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45.91公顷减少到142.15公顷,减少3.7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9.40公顷减少到5.64公顷,减少3.7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6.94公顷减少到3.28公顷,减少3.66公顷。

  大柏地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保持348.70公顷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180.77公顷不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持144.55公顷不变;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保持120.73公顷不变。

  冈面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97.15公顷减少到196.03公顷,减少1.1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96.17公顷减少到195.05公顷,减少1.1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22.15公顷减少到21.03公顷,减少1.1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18.24公顷减少到17.12公顷,减少1.12公顷。

  日东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705.69公顷增加到706.42公顷,增加0.7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73.15公顷增加到173.88公顷,增加0.7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209.26公顷增加到209.99公顷,增加0.7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134.55公顷增加到135.28公顷,增加0.73公顷。

  万田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239.60公顷减少到234.88公顷,减少4.7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238.10公顷减少到233.39公顷,减少4.7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71.40公顷减少到66.68公顷,减少4.7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71.02公顷减少到68.45公顷,减少2.57公顷。

  黄柏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546.98公顷增加到1562.43公顷,增加15.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153.36公顷增加到1169.14公顷,增加15.7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404.88公顷增加到420.33公顷,增加15.4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207.53公顷增加到218.55公顷,增加11.02公顷。

  云石山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319.48公顷减少到1320.73公顷,减少1.2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105.89公顷增加到1107.14公顷,增加1.2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265.02公顷减少到266.27公顷,减少1.2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103.22公顷减少到99.71公顷,减少3.51公顷。

  泽覃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451.72公顷减少到449.40公顷,减少2.3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363.31公顷减少到356.26公顷,减少7.0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2.5公顷减少到0.18公顷,减少2.3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7.49公顷减少到0.79公顷,减少6.70公顷。

  拔英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16.80公顷增加到130.40公顷,增加13.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14.60公顷增加到128.20公顷,增加13.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9.58公顷增加到23.18公顷,增加13.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由4.81公顷减少到4.61公顷,减少0.20公顷。

  (七)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布局的修改

  本次修改新增红色故都、清水陵园、黄柏影视基地、壬田高轩红色培训(一期)、叶坪洋溪传统村落道路及停车场及沙洲坝镇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等,因部分用地落在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范围内,因而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与重大工程布局将随着本次规划延续进行空间布局调整,其用地需求得到了进一步落实(详见附表12)。

  (八)规划图件及规划数据库的修改

  1、县级规划成果

  按照《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修改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13]3号)等文件要求,本次规划延续县级规划成果包括《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延续方案》和规划图件。

  本次规划延续在2019年规划修改的基础上对《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瑞金市建设用地管制区图(2006-2020年)》等图件作了如下修改:

  1)将调入项目用地区块在《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上用蓝色实线添加圈注,并调为新增建设用地的颜色。

  2)将调出新增建设用地位置在《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上蓝色虚线添加圈注,并将调出新增建设用地位置规划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

  3)修改后的规划图图例增加了项目用地位置、撤调出新增建设用地位置界线两个图例。

  4)修改后的规划图编制时间调整为二O二一年四月。

  2、乡级规划成果

  1)数据库成果

  本次修改在2019年规划修改基础上进行更新,保证更新后的乡级数据库与图件一致;同时对数据库进行了质量检查,并确保更新后的数据库符合技术要求。

  2)规划文本、栅格图的修改

  本次规划延续是对新增建设用地布局的各乡镇之间进行适当调整,所涉及的乡镇规划期内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因此,需按照规划延续后各乡镇的主要指标,对各乡镇的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并对栅格图进行更新。

  六、规划延续方案的影响评价

  (一)规划修改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分析

  1、用地布局调整的科学性

  本次规划延续涉及的急需项目用地布局部分与现行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不相协调,为保障急需项目用地,本次延续方案预制上级下达建设用地规划规模30.00公顷,一个省级项目预支2.51公顷,瑞金市各乡镇之间调剂134.30公顷布局调整指标用于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对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有较好的影响。

  此次规划延续涉及的民生、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选址,与政府、国土资源、城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协调,并举行了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及修改方案的听证会。本次规划延续调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是在充分考虑了当地的城镇用地规划、产业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同时在征询当地广大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核减的,按照国家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办事,在保护好土地资源特别是保护好耕地的前提下,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虽对瑞金市规划用地布局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通过对规划用地布局的调整,有利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与结构,使规划用地布局进一步适应和促进瑞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

  2、用地指标调整的可行性

  (1)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影响

  本次规划延续后,至目标年瑞金市耕地总量减少5.88公顷,不涉及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和数量变化。

  本次延续方案调入共占用耕地80.27公顷(其中水田68.64公顷);调出地块核减还原出耕地86.41公顷(其中水田82.26公顷),调出还原的耕地大于调入占用的耕地。结合瑞金市2018年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成果,调入地块占用的耕地中:优等地(1-4等)0公顷;占用高等地(5-8等)42.61公顷,其中7等地23.66公顷,8等地18.95公顷;占用中等地(9-12等)37.66公顷,其中9等地26.04公顷,10等地5.65公顷,11等地5.98公顷;调出地块核减还原出的耕地中:优等地(1-4等)0公顷;高等地(5-8等)66.44公顷,其中6等地25.58公顷,7等地22.21公顷,8等地18.66公顷;中等地(9-12等)19.97公顷,其中9等地15.82公顷,10等地1.10公顷,11等地3.06公顷。

  采用面积加权法,计算得到调入占用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8.39等,调出还原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7.47等,调出地块还原出的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低于调入占用耕地质量平均等别,规划延续调出地块核减还原的耕地比调入地块占用的耕地质量更好。综上所述,本次规划延续不会对瑞金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能够更好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2)对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影响

  本次规划延续涉及调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2.51公顷,目标年全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主要为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农用地与其他土地的减少。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总量增加32.5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加23.2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保持不变。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体现了瑞金市未来重点发展方向,并确保了未来瑞金市发展用地需求。

  综上所述,本次规划延续虽对瑞金市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通过科学调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空间布局上保障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以及重大产业项目等用地需求。规划延续后,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保障了重点发展的区域,与瑞金市未来发展方向相一致。

  (二)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1、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情况

  此次规划延续涉及的民生、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选址,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了充分的衔接,未来国土空间规划将此次延续方案涉及的项目全部纳入国土空间城镇集中建设区范围内,确保符合未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2、与《瑞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衔接

  本次规划延续的产业类项目与《瑞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了有效衔接,在“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指导下,合理确定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有关近期经济、人口、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预期,均做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持一致;有关空间发展战略和土地利用空间结构、土地利用分区政策的内容,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等内容协调衔接。

  3、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本次规划延续是政府主导、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编制完成的,拟建设项目为近期急需建设的用地项目,项目用地选址充分征询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参照了《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本次规划延续保障了城市规划确定的近期重点发展区域用地需求,符合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同时,通过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在空间布局上更好地与城市规划布局进行了衔接。规划延续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在空间布局上做到一致。

  4、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衔接

  本次规划延续方案中相关基础数据来源于2017年规划调整完善后更新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同时,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是在2019年规划修改更新后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数据基础上进行的调整,相关指标及空间布局都与上次规划指标有了有效的衔接。

  5、与《瑞金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的衔接

  生态优先是贯穿整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规划延续在规划调入地块的布局的过程中与《瑞金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做了充分衔接,以《瑞金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依据,结合“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科学划定本次规划延续的项目布局,本次规划延续调入地块均在生态管控区范围外,充分体现了与《瑞金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的协调衔接,切实保护生态。

  6、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衔接

  瑞金市于2017年5月完成了全域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21814.7公顷,与验收并取得批复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和布局完全一致。本次规划延续,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坚决杜绝随意占用和调整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规划延续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和布局未发生变动。

  7、与成片开发方案的衔接情况

  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以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指南(试行)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1〕30号)相关要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要与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的编制报批工作充分衔接,切实保障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此次规划延续涉及的红色故都、黄柏影视基地、“一江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需编制成片开发方案,按照相关要求,项目均已纳入成片开发方案中,确保方案可实施、易执行。

  8、与其它行业、专项规划的衔接

  其它规划主要包括环保、交通、水利等编制的行业规划。在规划延续方案编制过程中,一方面是对延续方案中已纳入的行业规划的项目,通过本次延续方案,项目用地需求将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对尚未编制行业规划的部分项目主要是通过座谈、调研等手段在了解行业用地需求和布局的基础上,在已确定的各行业规划用地规模范围内,符合行业用地标准、用地分类前提下,在修改方案中一并解决,以保障各业用地需求,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七、规划延续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及部门责任

  政府统一组织,部门相互配合,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对土地利用规划和部门用地规划进行合理调控,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渠道的通畅。

  (二)强化本次规划延续的法定效力

  尽快按照规定程序向原批准机关上报延续方案,经审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确定其法定地位。将本次规划延续所涉用地规模纳入相应年度土地用地计划,注重区域社会经济需求和各业用地安排的协调发展,用地指标安排既要依规分解又要讲究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用地计划,不得突破下达的指标。

  (三)做好县乡两级规划的衔接

  本次规划延续方案所涉修改内容,应纳入到《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保持瑞金市土地规划的现势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切实做好县、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尽快对所涉及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与完善,落实规划延续方案所涉修改内容。做好乡级规划数据库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

  (四)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本次规划延续方案所涉修改内容,应纳入到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延续方案》获批后,《延续方案》及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保证符合未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五)严格核定项目用地规模

  严格核实项目的用地规模,按照国家以及江西省相关用地指标控制标准来核定其用地规模,在用地预审中要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项目用地报批方案中确定的用地规模不应超过本次规划延续确定的用地规模,以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宏观调控性。

  (六)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对规划延续方案要扩大公众参与,切实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于本次规划延续方案,让土地权益所涉相关人员和其他组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的利弊进行充分辩论,听取各方对规划延续方案的意见,形成听证纪要。经批准的规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九、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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