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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清明祭扫!赣州发布疫情防控1号通告!

发布更新时间:2021-03-19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最新消息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021年1号通告↓↓↓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赣市新冠指办〔2021〕1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

  最新消息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021年1号通告↓↓↓

  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疫情防控

  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

  赣市新冠指办〔2021〕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宗族、团体不组织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大规模群体性祭扫活动。

  二、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根据服务承载能力和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疏堵结合方式限定人数,避免人员过度聚集,防范疫情风险。由各殡葬服务单位开展免费代祭活动,组织人员对每座墓穴进行一次环境清理、擦拭一次墓碑、敬献一支鲜花。

  三、市民到公墓区内祭扫,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指挥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到错峰祭扫、即扫即走,减少在殡葬服务场所停留时间。

  四、大力提倡市民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降低实地祭扫人数。

  五、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六、提倡尽量从家庭、家族、宗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祭扫活动。原则上不组织宗亲集会、聚餐等聚集性祭祀活动,确需举办的,报当地村(居)委会、社区报备,50人以上祭祀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七、清明节期间正值我市春季森林防火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祭扫,不论室内室外,严禁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封建迷信活动。

  八、属地公安、交通、城管、民政等部门要加强研判、制定预案,加强大型公墓区周边道路、车辆疏导、人员管控、秩序维护等工作,适当增加前往墓区公交车班次,减少私家车的拥堵,有效防范人员聚集风险。

  九、如国内疫情发生变化,防控措施将作出及时相应调整。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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