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赣州生活资讯 » 正文

在赣州如何申请减免房租?谁能申请?打这些电话!

发布更新时间:2020-08-1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中国江西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注意啦!近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8家单位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8月7日,全省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已按要求细化落实举措和政策,并公开了本地区房屋租金减免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意啦!近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8家单位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

  8月7日,全省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已按要求细化落实举措和政策,并公开了本地区房屋租金减免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也就是说,如果您想知道当地政策如何,具体减免租金多少、何时兑现等问题,现在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了。

  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租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成本支出压力大,近日,江西省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要求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企业,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

  实施方案提出,在江西省已出台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的基础上,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免收1个月租金,确保落实国家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租金要求。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强调,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减免租金具体情况可按房屋归属向当地工作联系人咨询

  据悉,上述实施方案印发后,江西省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已按要求细化落实举措和政策,并公开了本地区房屋租金减免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各地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政策有疑问的,可按照涉及减免租金的国有房屋归属,向当地工作联系人咨询。温馨提醒,申请减免房屋租金政策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各地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统一公布如下

  ↓↓↓

  赣州市(区号0797)

  市发改委投资科 张书兵8992733

  市住建局市场监管科 曾庆熙8287009

  市财政局非税局 罗 青8119972

  市商务局 李淦明8996156

  人行赣州市中心支行 阳锐8681939

  市国资委 刘贵洲8996681

  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钟洁8152701

  市市场监管局商品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科 李莹冰8199591

责任编辑:八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