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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赣州楼市政策回顾!城市利好不断!

发布更新时间:2020-06-2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新赣州房产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2020年注定不平凡!开年的疫情让许多行业都受到冲击,对于楼市而言,更是不小的影响,工地停工、售楼部关门、置业者停下购房的脚步……因此,一季度有不少保障性的政策出台,在公积金、土地拍卖、交房等方面,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二季度开始,随

  2020年注定不平凡!开年的疫情让许多行业都受到冲击,对于楼市而言,更是不小的影响,工地停工、售楼部关门、置业者停下购房的脚步……因此,一季度有不少保障性的政策出台,在公积金、土地拍卖、交房等方面,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二季度开始,随着疫情的消退,楼市也开始有回暖迹象,但置业者观望情绪依旧浓厚,随着红五月房地产展销会的开启,六月江西省旅发大会在赣州的召开,以及上半年重磅政策——《关于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出台,还有董明珠、王健林、孙宏斌等大咖的纷纷来赣,一时间,城市利好不断,也为楼市注入一剂强心剂。

  下面,小编带您梳理上半年赣州楼市的相关政策,下半年将如何发展呢?或许每个人心里都有答案!

  ——2月——

  公积金贷款可延期还款,这些行为不纳入征信!

  受疫情影响人员(包括因感染新型冠状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如果提供的资料时限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可延长资料有效期至今年6月30日。

  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

  1、截止到今年6月30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6个月)并经市中心批准同意的,或企业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补缴的,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超过缓缴期限的,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2、受疫情影响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如果提供的资料时限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可延长资料有效期至今年6月30日

  3、受疫情影响人员未能正常还款的,可延后还款期至今年6月30日,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4、住房公积金贷款有逾期的,必须在今年7月1日之前结清逾期贷款本息。否则,按照现行政策计算罚息并将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用地供应支持服务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是允许终止或中止土地使用权交易。对于疫情期间已发布出让公告但未成交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经本级政府批准,允许终止或中止交易,待疫情结束后再重新或继续实施交易。

  二是允许延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疫情防控期间, 对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已成交但企业无法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延期时间不得超过疫情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

  三是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疫情防控期间,经本级政府批准同意,对急需开工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金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后 3个月内缴纳。

  四是鼓励下调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鼓励各地在2020 年内,将房地产用地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下调为出让最低价的 20%。

  五是调整房地产业的履约监管方式。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本次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房地产业,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2020年上半年赣州楼市政策回顾!城市利好不断!

示意图

  ——3月——

  受疫情影响,赣州市商品房延期交付顺延三个月不违约!

  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解答,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对项目建设中确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允许合理延后合同执行期限,不作违约处理”。

  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近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复工复产情况,以及参考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抚州市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中“竣工交付时间依据合同约定顺延三个月,顺延期间不计违约责任”,确定我市商品房延期交付顺延三个月。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书面通知商品房买受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付的客观情况。

  关于转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中共江西省委网信办等六部门将国家部委《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20〕10号)转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管理

  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开展业务前向当地住建部门备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住建部门的信息沟通对接,按月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至当地住建部门。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按月在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告已备案企业、人员信息,通报未备案信息并视情况将通报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公示至存量房网签窗口。

  二、加强房源发布动态监管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与网信部门的信息沟通对接,定期推送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网信部门应督促各网络信息平台落实核验发布主体和房源信息的责任,不得允许2020年底前未完成登记、备案的单位和个人发布房源信息,及时处置违规发布的房源信息并限制或取消发布者的发布权限。各网络信息平台未落实核验发布主体和房源信息责任的,网信部门可依据有关部门意见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三、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

  四、管控租赁金融业务

  ……

  五、强化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

  ……

  投资3亿!章贡区51个老旧小区将基础设施改造!

  为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品质,今年章贡区将投资3亿元,对东外、南外、解放、赣江等4个街道辖区内的51个老旧小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涉及建筑面积77.8万平方米。目前,各个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

  自2016年6月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以来,章贡区已完成了175个小区改造,不少小区在“硬件”改造和“软件”管理上都得到了质的提升,创造了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的“章贡模式”,极大地推动了中心城区整体建设水平,改善了市容市貌,提高了市民生活质量,打造了一个又一个的“民心工程”。

  通知!省住建厅: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今年省政府确定的51件民生实事工程的重要内容。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尽快帮助群众解决“上楼难”问题。

  今年6月底前,各设区市、县(市)要根据我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加快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操作实施意见或办法,进一步细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件、申请程序、材料要求、业务流程、奖补政策、运维管理等,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政策措施更有针对性、操作性,更贴合地方工作实际。

  ——4月——

  赣州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住宅用地5930亩!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落实2020年度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围绕“项目建设提速年”和五区联动一体化发展,有效保障中心城区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日前,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中,市本级供应量1431亩,章贡区供应量2324亩,蓉江新区供应量3611亩,赣州经开区供应量7221亩,综保区供应量498亩,高铁新区供应量1772亩,南康区供应量5917亩,赣县区供应量4939亩。

  其中,计划中称,将统筹加快中心城区五区联动一体化发展。强化中心城区五个区土地管理统筹,推动“五大功能区”之间差异化和互补发展。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土地供应全部纳入市级统筹,统一由市政府批准;赣县区继续实行过渡期政策,土地供应计划纳入市级统筹,具体土地供应由赣县区实施。

2020年上半年赣州楼市政策回顾!城市利好不断!

  ——5月——

  赣州市启动“红五月”百城千企万店房地产交易展销会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大力支持房地产协会开展“红五月”百城千企万店房地产消费季活动的文件精神,在省住建厅统一组织下,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赣州市启动“虔州生活·幸福人居”2020年“红五月”百城千企万店房地产展销会。

  此次展销会活动是由政府助力、协会“搭台”、企业“唱戏”,切实打响“红五月”部署,推动“月月红”,培育壮大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激发房地产消费潜力,持续保持市场热度。

  参展看房车“红五月百城千企万店房展会看房车”,通过房展统一式车标往返各参展企业售楼处。赣州市房地产业协会鼓励企业实施“红五月”适量专属特惠房源、“红五月”房展适度专属额外购房优惠等灵活营销策略,为购房者提供实实在在的优惠,切实提升购房者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020年上半年赣州楼市政策回顾!城市利好不断!

  重磅!赣州对全市开发区放权赋能!

  5月15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全市开发区放权赋能的若干措施(试行)》,本次下放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贯彻《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支持全市开发区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实现进位赶超,按照“解放思想、依法依规、能放尽放”的原则,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省级开发区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特制定本措施。

  01

  将工矿仓储用地使用权审批权限(包括以公开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供应,已供土地保持原用途提高容积率,土地二级市场转让等),由市政府委托授权赣州经开区、赣州高新区、章贡高新区、南康经开区审批。

  02

  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首次登记业务)行政确认权限,下放至国家级开发区,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派出机构名义开展。

  ……

  ——6月——

  关于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若干政策措施

  6月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这是继省域副中心城市之后又一个为赣州量身定制的重大政策文件,是省委、省政府赋予赣州的又一重要使命。

2020年上半年赣州楼市政策回顾!城市利好不断!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战略定位为“三区一园”。

  第一,革命老区与大湾区合作样板区。以赣州市为主体,深化拓展与大湾区交流合作,创新体制机制和运作模式,探索建立合作共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新机制,打造跨省区域合作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典范。

  第二,内陆与大湾区双向开放先行区。深化与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开放合作,全面推广复制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经验,接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成大湾区辐射带动内陆地区双向开放的主要支点。

  第三,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创新区。全面对接大湾区世界级制造业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国际金融枢纽建设,积极融入产业链分工和产业间协作配套,形成与大湾区紧密协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四,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充分发挥绿色生态、文化资源优势,适应大湾区消费升级和高端市场需求,成为大湾区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文化和旅游及康养休闲胜地。

  其中,加快建设赣(州)深(圳)高铁,支持赣州黄金机场三期列入国家“十四五”民用机场建设规划、全面启动建设中国(赣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赣州市建设Ι型大城市,加大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对赣州打造对接融入大湾区桥头堡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等政策令人振奋!

  6月22日赣州出台23条“六稳”“六保”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有关决策部署,近日,赣州市印发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保促稳,稳中求进,促进经济平稳有序运行。

  其中,有两条措施与房地产业息息相关。

  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实施省51件、市50件民生实事。加强城镇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全年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1.2万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8074户。开展全省互联网医院试点,开工建设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重症大楼,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加快推进赣州智慧教育云建设,全面完成高质量“班班通”工程,基本实现城乡“专递课堂”资源共享。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奖补政策。

  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企业就稳定,发展就稳定。通知要求,要实施“链长制”。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实行“两城两谷两带”和大数据、绿色食品、文化旅游、商贸物流、房地产建筑等重点产业“链长制”,由市领导担任链长,实施“一链一策”,促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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