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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赣州楼市政策回顾 下半年如何发展

发布更新时间:2019-07-0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新赣州房产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新赣州房产网讯时光飞逝,2019年已然过半,在这半年里,依然是“稳”字当头,各地继续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稳定。楼市的起伏一直都牵动着很多人的心,我们没法预测房价,但政策永远是值得

  新赣州房产网讯 时光飞逝,2019年已然过半,在这半年里,依然是“稳”字当头,各地继续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稳定。楼市的起伏一直都牵动着很多人的心,我们没法预测房价,但政策永远是值得参考的风向标。

  小编特整理2019年上半年赣州楼市相关政策,发现六个月来各部门在规范市场方面动作频频,力度加大,这将更有利于楼市的健康发展,下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2月 赣州多部门联合发文,专项检查城区房地产市场

  《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专项联合检查的通知》明确专项检查时间为2月13日至2月28日,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可相应延长检查时间。

  专项联合检查由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合力组成三个检查组。检查范围为赣州中心城区,即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近期待交付房地产项目、已交付未整改到位项目和其它在建在售项目,重点是即将交付存在涉稳信访问题的开发企业项目。

  《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专项联合检查的通知》指出,本次检查整治将以百姓最关心和投诉的问题为导向,作为检查重点。

  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房地产企业即查即纠即改,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检查过程中不配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各检查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对外公开通报相关处理结果。

  2月 打击恶意炒房、强制上涨等行为!赣州市推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2月15日,赣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召开经纪机构扫黑除恶工作宣贯会,邀请了赣州市中心城区1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赣州市房地产业协会胡南生、谢欣参加会议,市住建局党组成员赖昌洪参加会议并做了讲话。

  会议要求,针对住建领域房地产销售市场当前存在的行业乱象,将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为。严厉打击房产经纪公司强制价格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恶意炒房的行为,对有不诚信经营的经纪机构,根据情况记入行业黑名单,并视情限制其在赣州经营活动。

  会议要求,针对房屋中介买卖租赁市场管理混乱的现象,赣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定期将黑恶势力的线索汇报至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经纪机构门店的电子屏滚动播出,或在门店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3月 《赣州市中心城区五大功能区战略规划》已正式批复实施!

  为促进中心城区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五大功能区”统筹协调、分工互补发展,不断提升中心城区的辐射影响力,推动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四省通衢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我市启动了《赣州市中心城区五大功能区战略规划》的编制。日前,规划已获得市政府正式批复实施。

  规划提出,章贡区发展定位为“历史文化名城、宜居宜业宜游活力区”,主要职能为金融商务中心、文旅中心、教育中心、商业中心、大健康产业中心。

  南康区发展定位为“世界木材和家具交易集散中心、国家级内陆双向开放试验区桥头堡”,主要职能为家居产业基地、世界木材和家具交易集散中心、大物流大商贸基地、新型业态金融中心、京九电子信息产业带重要板块。

  赣县区发展定位为“中国稀金谷、客家生态城”,主要职能为稀金产业中心、康养基地、文化生态旅游基地。

  赣州经开区定位为“高端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示范区”,主要职能是先进制造基地、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产业新城。

  蓉江新区发展定位为“高端服务集聚区、城市发展新核心”,主要职能是总部经济中心、金融商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文化旅游中心。

  4月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

  4月3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确定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各为12%执行,其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单位和个人各为5%至12%执行。我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014元,下限为3202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84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下限为320元。

  4月 赣州市中心城区今年计划新增收储土地三万余亩

  日前,赣州市印发市中心城区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本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期限为一年,即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截至2018年12月,市中心城区结转历年储备土地44445.07亩。2019年计划新增收储土地31344.75亩,纳入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25469.61亩,纳入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25469.61亩,纳入年度储备土地临时管护计划5875.14亩,预计收储资金需求总量145.37亿元。

  5月 江西:城镇小区1200户及以上的须在小区建设幼儿园

  赣州切实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工程监管工作

  单个小区1200户及以上的必须在本小区建设幼儿园;对于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凡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不到50%的县(市、区),小区配套园公办学位不得低于80%……记者5月2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正式下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链接最新动态:近日,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通知,要求严格幼儿园工程建设单位主体责任、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招标、施工许可以及施工过程质量监督、造价监管、竣工验收、城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通知,赣州市将严格落实“谁建设,谁完善配套”,严格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幼儿园工程,严格依法依规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工程与小区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条件,合理布置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招投标监督部门在实施城镇小区项目施工招投标监督时,在小区内规划有配套幼儿园工程项目的必须纳入工程整体招标范围,一并实施建设;如分期实施建设的小区,必须将配套幼儿园工程项目纳入首期工程建设招标范围,否则不予以办理工程招投标备案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幼儿园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幼儿园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幼儿园工程竣工报告后,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幼儿园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6月 今年赣州市将建人才住房13532套!

  2017年7月,赣州市印发《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决定用5年时间,筹集建设10万套人才住房,提供给赣州市各类人才租住及购买。2018年,我市已开工建设人才住房20288套,2019年将建13532套。截至2019年6月,赣州市有15宗商品房住宅用地通过了人才住房配建方案评审,为正荣悦玺、招商·雍景湾、嘉福·尚江府、绿地国际博览城等小区,共计配建人才住房1282套。

  6月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行为

  6月10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行为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心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商品房信息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预(销)售许可时,必须同时在赣州市房地产信息平台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电子材料,在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网上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楼盘开盘前补充完善系统中销售现场公示材料,生成的二维码应当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对公示内容负责。

  方便购房人查看房地产项目信息。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赣州房地产信息系统公示平台,在预售许可前应当查看其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是否规范、完整,提高商品房销售信息公开透明度。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商品房信息公示的房地产企业,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暂缓办理项目网签。

  二、完善售楼服务管理制度

  (一)强化售后服务意识 (二)严格《两书》使用管理 (三)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四)建立售后回访制度 (五)加强售后服务信息公示 (六)建立完善的业主档案 (七)提高售后服务水平 (八)加大售后服务监管力度

  6月 重拳整治乱象  赣州市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处罚清单发布

  6月12日,赣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处罚清单》的通知

  (一)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罚清单共27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预售商品房

  2、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收款

  5、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备案;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

  6、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

  7、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或者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

  8、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10、企业开发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二)涉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处罚清单共8项

  1、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2、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3、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等

  4、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

  (三)涉及房地产估价机构处罚清单共16项

  1、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

  2、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

  3、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承揽业务、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或者违反规定出具估价报告

  4、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

  ……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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