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咨询买了房子但是未交房在外面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有关部门进行了答复。
网友:
本人在会昌买了房子(商贷)但是还没交房,也就是没有办房产证。目前在外面租房,请问可以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余额吗,如果提取了会计算公积金使用次数吗,据说公积金只能使用两次。对公积金政策不太了解,还请帮忙解答下,谢谢。
官方回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咨询“已购买住房但未交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1、已购房住房能否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问题:根据《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实施细则》(赣市公积金字〔2015〕27号)文件规定,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上一年度房租。您们已购买住房,不能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但您的商业住房贷款还款满一年后,且符合提取条件,可在商业住房贷款还款起始月三个月内办理一次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您上一年度正常(12个月)还款本息总额。
2、住房公积金使用次数认定的问题:职工以购房名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会计算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使用次数;租房提取和按年提取公积金不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7〕10号)文件规定,停止第三次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和提取。
感谢您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有疑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797-555119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回复时间2021-05-13 11: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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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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