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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波征地!涉及水西、水东、沙河、沙石这些地方!

发布更新时间:2021-04-0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赣州市章贡区2020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建设用地,于2021年3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现就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批准文号所涉地

又一波征地!涉及水西、水东、沙河、沙石这些地方!

  赣州市章贡区2020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建设用地,于2021年3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现就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所涉地块批准文号为:赣自然资征〔2021〕126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用于新闻出版、城镇村道路、医疗卫生、公园与绿地、风景名胜设施、教育项目建设。

  三、征地位置

  (一)土地座落:位于水西镇和乐村、黄沙村,水东镇水东村、马祖岩村、沿垇村、红星村、七里村,沙河镇华林村、沙河村,沙石镇埠上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G50G050015、G50G050016、G50G051016、G50G052016、G50G052017、G50G054015等六幅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水西镇和乐村、黄沙村,水东镇水东村、马祖岩村、沿垇村、红星村、七里村,沙河镇华林村、沙河村,沙石镇埠上村等村小组的土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约535.692亩(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六、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执行,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省、市及区政府明确相关标准执行。

   七、安置政策

     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13号)等精神执行。

      八、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

  九、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利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所在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兑现手续。

  十、补偿标准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又一波征地!涉及水西、水东、沙河、沙石这些地方!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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