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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滨江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更新时间:2021-03-0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赣州蓉江新区滨江路工程建设用地,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批准文号赣自然资

  赣州蓉江新区滨江路工程建设用地,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赣自然资征〔2021〕130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等项目用地。

赣州蓉江新区滨江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潭东镇博罗村、解胜村、芦箕村、筱坝村,潭口镇岭上村、坞埠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及征地面积

  本次征收潭东镇博罗村,博罗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十六组、十七组、十八组、十九组、二十组,解胜村东坑组、窑下组、崇山五组、崇山六组,芦箕村祠堂边一组、祠堂边二组、祠堂边三组、祠堂边四组、井头一组、井头二组、刘屋一组、刘屋二组、刘屋三组、棚下组、柒山排一组、柒山排二组、柒山排三组、上莹一组、上莹二组、中莹一组、中莹二组、中莹三组、下莹一组、下莹二组、下莹三组、下莹四组、王下屋一组、王下屋二组、王下屋三组、下屋一组、下屋二组、下屋三组、肖屋组、新屋下一组、新屋下二组、新屋下三组、新屋下四组、杏孜里组,筱坝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潭口镇岭上村大路上组、大塘尾组、坑子口组、上坞埠组、滩上组、薛屋组,坞埠村上屋组、潭口街组、下街组、下坞埠组、张屋组、中街组等七十六个农民集体的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土地面积约665亩。

  五、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关于公布赣州蓉江新区各村(居委会)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赣蓉政字〔2020〕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6日。

  八、补偿登记

  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兑现手续。

  九、补偿标准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章贡区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可在60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赣州蓉江新区滨江路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红线图

  登记单位: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

  登记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东坑村桐子塘

  联系人员:傅声华

  联系电话:0797-6582018

  登记单位: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人民政府

  登记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潭康路9号

  联系人员:李慜

  联系电话:0797-6651301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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