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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19年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任务计划

发布更新时间:2019-05-2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关于印发《全市2019年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任务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全市2019年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任务计划》已经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关于印发《全市2019年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任务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全市2019年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任务计划》已经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赣州市新型城镇化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全市2019年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任务计划

  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快速稳妥发展,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7〕1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及2018年工作任务计划>》(赣市府办字〔2018〕2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我市2019年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9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20个以上,在建装配式建筑总面积达200万平方米,新竣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全市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开工建筑的面积比例达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类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的建筑面积比例30%以上。

  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格局更加合理,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基本形成,部品部件生产能力较大提高,实际生产能力能满足20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需求;新增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个。

  二、实施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1.纳入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新建项目、单独选址新建的人才公寓项目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得低于15%(其中中心城区和于都县的项目不低于30%)。

  2.招拍挂文件未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但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或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且面积比例不得低于10%(中心城区和于都县不低于15%)。

  3.招拍挂文件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的,按招拍挂文件标准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土地招拍挂文件未明确具体比例的民用建筑,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得低于10%(中心城区和于都县不低于15%)

  4.新建标准工业厂房应采用装配式建筑,且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中心城区和于都县不低于50%)。

  5.城市公共厕所、旅游厕所等,应实施装配式建筑。

  6.倡导农村建筑、旅游建筑采用轻钢结构或木结构装配式建筑。

  注: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不实施装配式建筑。

  (二)实施标准。装配式建筑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江西省的有关规范标准。

  1.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全面推广平面预制构件,逐步推广竖向承重预制构件;

  2.装配式建筑的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分值不低于10分;

  3.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不低于50%;

  4.除返迁安置房外,装配式建筑必须采用全装修。

  三、2019年度装配式建筑任务目标

  以中心城区为重点,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支撑,统筹我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各县(市、区)2019年度项目任务安排如下:

全市2019年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任务计划

全市2019年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任务计划

  注:龙南、瑞金经开区分别纳入龙南县、瑞金市,赣州综保区纳入赣州经开区。

  四、加强工作督导考核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本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组织领导,可参照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建立本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和目标任务,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目标考核。我市作为省级装配式建筑发展试点示范城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已纳入我市重要改革事项之一;同时,装配式建筑发展纳入新型城镇化发展重要考核指标。请各地及早确定装配式建筑实施项目,细化部门工作任务,强化部门工作督导。

  (三)明确项目计划。各地要对照年度任务目标,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带头作用,研究确定2019年度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计划,并于2019年6月15日前将项目计划表报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装配办”)。

  (四)加强信息沟通。市装配办要加强对各地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工作督导,帮助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各地要及时向装配办报送本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情况,并于每季度末将装配式建筑进展情况报送至市装配办,联系人:杨白明,电话:8279913,邮箱:gzjsjnk2015@163.com。市装配办将对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考核依据。

  附: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说明

  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装配率应根据“装配式建筑评分表”中评价项分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P——装配率;

  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

  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

  Q3——装修和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

  Q4——评价项目中缺少的评价项分值总和。

全市2019年度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任务计划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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