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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优化6项政策措施 7月1日起执行

发布更新时间:2025-06-2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其中,延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期限,将2024年11月实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的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观点网讯:6月26日,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提振沈阳住房消费,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7月1日起优化6项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

  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一、延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期限

  将2024年11月实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的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扩大“商转公”贷款政策支持范围

  灵活就业缴存人、异地缴存职工和现役军人,可将已偿还5年(含)以上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加大高品质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认定新建高品质住宅的,贷款上限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4倍。

  四、上调贷款额度计算中账户余额倍数

  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中的账户余额倍数由22倍调整为25倍。灵活就业人员账户余额倍数按照有关规定同步上调。

  五、延长提取付首付政策执行期限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购房时限由2025年6月30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办理时限由2025年8月31日延长至2027年2月28日。

  六、实施毕业生开户补贴激励

  驻沈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4—2026年的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沈就业创业,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费满六个月以上,给予500元/人的开户补贴。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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