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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就业群体纳入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发布更新时间:2024-12-23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海南省出台《海南省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二十条措施》,从政治引领、赋能成长、权益保障和关爱保障四个方面全方位支持新就业群体,促进社会公平和劳动者权益保障。

  观点网讯:12月23日,海南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两新工委)联合18个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印发《海南省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从政治引领、赋能成长、权益保障和关爱保障四个方面,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全方位支持。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海南省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措施》的发布,不仅体现了海南省对新就业群体的重视,也彰显了政府在促进社会公平、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决心。具体而言,《措施》提出了多项具体关爱举措,包括发展党员计划向新就业群体倾斜、加大先进典型表彰力度、组织技能竞赛活动、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等,以助力新就业群体在学历和专业技能上实现双提升。此外,《措施》还明确将新就业群体纳入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和职业伤害保障范围,建立诉求办理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就业群体纳入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省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措施》落实落细,鼓励支持省直各相关单位、各市县结合实际细化新就业群体关爱清单内容,共同做好新就业群体关爱凝聚工作。这一政策的实施,预计将对海南省新就业群体的权益保障和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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