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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市调整住房贷款政策 首付款比例统一降至15%

发布更新时间:2024-11-0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新政策,统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至不低于15%,取消首套与二套房区分,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观点网讯:11月5日,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营口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向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文件,营口市将对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实施新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

  此外,营口市还优化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多孩家庭、养老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可按首套房享受相关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依据住建部门出具的首套房认定证明执行首套房信贷政策。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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