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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布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以旧换新最高享3万元补贴

发布更新时间:2024-08-1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长春市调整购房补贴政策,提供多元化补贴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新政策包括对贷款购房者的年度1%财政贴息(最高1万元/年)和一次性付款购房者的1.5万元消费券。对于“以旧换新”的购房者,贷款贴息比例提高至2%(最高2万元/年),消费券额度增

  观点网讯:8月16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了《长春市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长春市购房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以适应不同购房人的需求。

  补贴政策包括对购房人的普惠性补贴,具体措施如下: 1. 对于贷款购房的市民,长春市将提供贴息补贴。具体来说,使用公积金或商业贷款购买本市主城区、开发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市民,将按照初始贷款金额每年获得1%的财政贴息,最高贴息额度为1万元/年,贴息期限为3年,按月等额发放。 2. 对于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市民,长春市将提供每套1.5万元的购房消费券。

  此外,对于“以旧换新”的购房人,即在政策执行期内先出售二手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长春市将提供更高的补贴: 1. 贷款购房的“以旧换新”个人,贴息比例将提高至2%,最高贴息额度为2万元/年。 2. 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以旧换新”个人,购房消费券额度将提高至3万元/套。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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