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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15% 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

发布更新时间:2024-08-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文件提出,降低个人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将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全面放开异地贷款支持区域,支持恩施州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恩施州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

  观点网讯:8月7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布《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公积金等12项。

  文件提出,降低个人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将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全面放开异地贷款支持区域,支持恩施州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恩施州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各县市对个人出售二手住房以及对个人购买新房可给予补助。对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对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的,各县市可给予补助。优化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收购市场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此外,推进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疏通跨行办理二手住房“带押过户”政策堵点,全面落实二手住房“带押过户”。已办理在建工程、土地抵押的预售商品房以及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持证商品房,在完成房屋带押销售、网签及竣工验收等事项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一手住房“带押过户”。推广“查办分离、查办并行”“票税分离”“证缴分离”,保护无过错方权益。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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