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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规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公共停车设施

发布更新时间:2024-08-0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上海市新规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公共停车设施,允许增建不超过原规划建筑面积15%的停车位,不计入容积率。结合城市更新,区财政将支持公共停车项目,单独项目可设10%至15%附属配套面积,以提升建设和运营效率,改善市民出行体验。

  观点网讯:8月2日,上海市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上海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

  该规定旨在促进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根据规定,通过调整规划指标,可以增建公共停车位。在不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经过论证,允许增加不超过原规划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15%的建筑面积,且这部分增加的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此外,规定还提出,结合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可以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区财政资金将给予支持。对于单独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允许设置不超过10%的附属配套面积。在经过论证后,这一比例可以提升至不超过15%。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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