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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发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更新时间:2024-07-19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南通市出台新办法,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自2024年10月起,《南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将施行5年,旨在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资金安全。对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维护市场稳定。

  观点网讯:7月19日,南通市住建局、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联合发布了《南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为5年。

  《南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旨在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办法规定,将对监管资金和开发贷款资金的发放进行控制,确保总额不超过项目合理支出额度,以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

  对于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办法明确提出将对其预售资金实施重点监管,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以有效化解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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