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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月缴存额上限5238元

发布更新时间:2024-07-1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襄阳市自7月1日起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基数上限21826元,下限按区域不同分为2210元、1950元和1800元,缴存比例5%-12%,缴存基数调整申报需在8月31日前完成。

  观点网讯:7月15日,湖北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自7月1日起,襄阳市开始执行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根据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缴存单位需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将按照2023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3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此次调整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标准也得到明确。上限为21826元,最高月缴存额为5238元,而下限则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襄城区、樊城区下限为2210元,最低月缴存额为221元;枣阳市、老河口市、襄州区下限为1950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95元;宜城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下限为1800元,最低缴存额为18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限标准,也不得低于下限标准。

  同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保持不变,2024年度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各企业、单位可在此区间自主确定。缴存基数调整申报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已开通网上服务大厅的缴存单位可直接在网上办理,未开通的则需到所属区域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参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可就近到襄阳市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调整业务。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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