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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横州新政:多子女家庭再购房按首套认定 小区车位可对外销售

发布更新时间:2024-07-1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横州市发布新政策,多子女家庭再购房算首套,小区车位可对外出售。7月15日,广西横州市出台措施,允许多子女家庭在已有一套房情况下再购商品住房按首套认定。同时,加大小区车位去库存力度,竣工不满两年的车位预留20%后可对外销售;满两年未售出的车位

  观点网讯:7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州市发布《横政办函〔2024〕41号横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多子女家庭在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若家庭成员在横州市拟购住房所属乡镇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均按照首套住房进行认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根据这一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此外,横州市还提出加大小区车位去库存的措施。具体规定为,在满足业主需求的前提下,小区商品车位若已完成竣工验收不满两年,需预留20%的商品车位不向社会出售。在向本小区业主公告一个月后,剩余商品车位可向社会出售。对于已完成竣工验收满两年仍未出售的小区商品车位,经向本小区业主公告一个月后,可将所有剩余商品车位向社会出售。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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