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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放宽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 可提取公积金交购房首付

发布更新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宣布,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同时,“商转公”贷款政策得到优化,商业贷款偿还期限由5年缩短至3年。

  观点网讯:4月8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宣布,从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职工在沈阳市行政区域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时,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该政策的提取时限为2024年11月30日前。

  此外,沈阳市还优化了“商转公”贷款政策及服务举措,放宽了“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原先要求商业贷款已偿还5年以上的条件,现在调整为已偿还3年以上,其他申请条件则仍按原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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