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国内房产要闻 » 正文

江苏连云港团购新建商品房补贴细则发布:最高0.7%资金补贴鼓励购房

发布更新时间:2024-01-2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连云港市发布团购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细则,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团购房屋需为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新建住宅商品房,购房时间在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补贴标准根据团购总房款设定,最高可享受0.7%的资金补贴。

  观点网讯:1月2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财政局联合发布了《连云港市市区团购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群众团购新建住宅商品房。

  根据细则,团购房屋需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新建住宅商品房,购房时间需在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且为市区内(不含赣榆区)未网签销售的商品房。定向销售的商品房不在此列。

  补贴标准根据团购总房款(含车位、储藏室价款)设定,团购价值在2000万至5000万元之间的,给予0.3%的资金补贴;团购价值在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给予0.5%的资金补贴;团购价值1亿元以上的,给予0.7%的资金补贴。鼓励各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提供额外补贴。

  申报补贴需在网签并交清购房款后进行。已领取补贴的商品房原则上不得退房,如确需退房,已领取的补贴资金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应退购房款中扣回。若退房导致补贴标准降低或取消,相关团购方应退回相应补贴。


责任编辑:十一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