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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兰考: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 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发布更新时间:2023-09-2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不动产登记、金融主管部门协同建立“带押过户”交易机制,通过采取存量房资金托管、公证机构公证提存交易资金等方式,在有效保障金融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金融机构贷款审批业务和抵押登记相关业务流程协同,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同步完成转移登记、新设立抵

  观点网讯:9月21日,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发布《兰考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十条措施》。

  《措施》涉及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合理确定公建设施计容面积;推动规划土地核实分期验收等。具体如下:

  一、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企业申请分期缴纳的,第一期30天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部分最长不超过一年,需出具承诺书,分期缴纳部分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后,容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

  不动产登记、金融主管部门协同建立“带押过户”交易机制,通过采取存量房资金托管、公证机构公证提存交易资金等方式,在有效保障金融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金融机构贷款审批业务和抵押登记相关业务流程协同,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同步完成转移登记、新设立抵押登记和发放贷款手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合理确定公建设施计容面积。

  对于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配建的幼儿园、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公共管理用房等公建设施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不计入容积率计算范围。

  四、推动规划土地核实分期验收。

  对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项目,在消防设施到位并通过验收的楼栋可分期开展土地规划核实验收,未建在人防工程区域内且不影响工程功能承诺人防工程建设完成时限或足额补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后,开展竣工备案工作,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达到“交房即交证”。

  五、地下空间办理产权登记。

  开展地下空间产权登记试点,对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非人防工程非业主分摊的地下空间,经整体验收合格并出具竣工备案表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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