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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住宅项目可按不超5%比例上浮销售价

发布更新时间:2023-06-2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观点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观点网讯:6月21日,从山东省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悉,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高品质住宅项目,充分考虑项目品质成本增加因素,可按不超过5%的比例适当上浮销售价格。

  落实关于绿色建筑容积率计算方面的支持政策,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对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的企业在行业信用评价方面予以加分支持。

  同时,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临沂市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开发企业资质、业绩、纳税、守法、诚信、投诉等情况对开发企业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量化评价(评价周期为1年,动态调整),调整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标准,分别按原标准的70%、85%、100%、150%执行。

  《通知》提到,支持住房群(团)购。鼓励开发企业组织开展群(团)购活动,对群(团)购住房可在销售价格15%幅度内优惠。

  此外,支持青年人购房。参照群(团)购住房优惠政策,鼓励开发企业对青年人购买住房在销售价格15%幅度内优惠,促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支持人才购房。开展“人才购房季”活动,面向各类人才进行住房优惠销售,鼓励企业在销售价格15%幅度内进行优惠,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县域招引人才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支持政策。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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