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赣州生活资讯 » 正文

赣县区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更新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学生

  一、“小升初”对象

  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学生

  备注:暂不在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生,申请就读赣县城区公办初中学校,须按转学办理。

  二、公办小学六年级现有学生数

  2023年秋学期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3585人(城关小学637人、城关三小650人、城关四小1218人、思源实验学校722人、红金实验学校237人、稀金二小121人),城区公办初中七年级整体预计学位3600个,不含特殊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赣县区实验学校)。

  三、各公办初中开班计划

  综合考虑学校办学规模、大校额化解要求,城区各公办初中七年级开班计划和招收人数如下(班额50人):

  思源实验学校13个班、650人,梅林中心学校4个班、200人,红金实验学校6个班、300人,赣县二中21个班、1050人,赣县四中28个班、1400人,共3600人。

  四、“小升初”原则

  1.兼顾意愿原则

  以城区初中学校现有学区划分为参照,由各学生或家长结合家庭实际居住房产所在地、各初中学校开班计划(即招生人数上限),本着相对就近原则选择就读意愿学校。在意愿学校学位满足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小升初”学生在家庭实际居住房产地相对就近入读初中学校的意愿。

  2.分类统筹原则

  在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学位无法满足所有升学意愿的情况下,由区教科体局结合学生本人及家庭所属小升初类别,以户籍优先、实际居住房产次优先等学位保障顺序,实行分类调剂;即某一学校学位已满后,则不再往该学校安排学生,其余类别学生由区教科体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3.就近直升原则

  (1)思源实验学校、红金实验学校等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本校七年级开班计划内学位可满足的情况下,现就读该校六年级学生优先直升该校七年级;若学位无法满足,则按生源类别依次保障,学位已满后的其它类别学生,由区教科体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2)若思源实验学校、红金实验学校等九年一贯制学校现就读六年级学生的家庭发生变化,如学生本人户籍已迁入梅林镇但非原就读学校学区、或学生家庭已购买的实际居住房产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可按变化后的家庭情况选择对应学区初中学校作为意愿学校。

  五、“小升初”办法

  (一)生源分类及学位保障顺序

  根据现就读赣县区城区六年级学生本人户籍等情况,在升学意愿学校学位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按以下六类情况,按学位保障顺序依次调剂:

  1.梅林镇户籍房产类。以梅林镇户籍学生家庭在梅林镇实际居住所在地作为就近入学优先安排的依据,梅林镇户籍房产类城区六年级毕业生作为学区内入学优先保障的第一类(第一顺序)。

  2.梅林镇户籍无房产类。即学生本人户口在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但其家庭在城区无房产。该类城区六年级毕业生作为意愿学校学位保障的第二类(第二顺序)。

  3.非梅林镇户籍房产类。以非梅林镇户籍学生家庭实际居住房产所在地作为就近入学次优先安排的依据,非梅林镇户籍房产类城区六年级毕业生作为意愿学校学位次优先保障的第三类(第三顺序)。

  4.非梅林镇户籍且在梅林镇没有法定房产类。学生本人户口为非梅林镇户籍,但学生父(母)在梅林镇经商、务工,或家庭购买的安置房暂时未办理产权证。该类城区六年级毕业生作为城区入学的第四类(第四顺序)。

  5.居住证类。该类指的是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持有赣县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城区六年级毕业生,该类城区六年级毕业生由区教科体局按“两为主”原则,相对就近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6.其它类。不具备上述情况以外的现就读赣县区城区六年级学生。该类学生由区教科体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二)生源分类对应证明材料

  以下证明材料,以2023年6月19日为截止认定时限:

  1.学生本人为梅林镇户籍房产类

  提供户口本和父(母)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若学生本人为梅林镇户籍,其父(母)房产已拆迁的,则提供户口本、父(母)房产拆迁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生本人为非梅林镇户籍有房产的

  提供户口本、父(母)在梅林镇范围内房产的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含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同)。

  学生本人为非梅林镇户籍,其父(母)的梅林镇房产已拆迁的,提供户口本、父(母)名义房产拆迁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本人为梅林镇户籍无房产类

  仅需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4.学生本人为非梅林镇户籍且在梅林镇没有法定房产的

  (1)学生本人为非梅林镇户籍,其父(母)在梅林镇购买安置房暂时无法提供不动产证的,提供户口本、父(母)名义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生父(母)在梅林镇经商的,提供户口本、父母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父(母)在梅林镇或高新区企业务工的,提供户口本、务工企业为学生父母缴纳社保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已办理公安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提供户口本、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其它类,仅需提供学生及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及时间

  1. 家长意愿征集(6月16日前)

  (1)由现就读的公办小学负责,打印并发放纸质稿的《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小升初报名登记审核表》、学籍表(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学生)。

  (2)由各家长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学生本人户籍、现家庭居住地址、生源类别等;同时根据各公办初中办学规模、“小升初”原则和办法,选择并填写“小升初”意愿初中学校和申请就读理由。

  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①“生源类别”,按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在“梅林镇户籍房产类、非梅林镇户籍房产类、梅林镇户籍无房产类、居住证类、非梅林镇户籍且在梅林镇无法定房产类、其它类”等六种类别中选择其中一种。

  ②“小升初意愿初中学校”:以学生家庭现实际情况,结合家长意愿填,但要写清楚申请升入该校的理由,并附上对应条件的证明材料。

  ③若学生有升入县外、转入民办学校、转回县内乡镇学校或升入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就读,该表只填基本信息,升学意愿栏填“放弃就读赣县城区公办初中学校”。

  (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多孩子女同校就读”通知精神,方便家长接送,解决因历史遗留导致同一家庭多孩子女不在城区同一所学校就读问题,若“小升初”学生本人的亲兄弟姐妹已在某一初中就读,该学生可选择该校作为升学意愿学校,区教科体局将在该校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统筹考虑。

  2. 意愿学校现场审核(6月20日-21日)

  (1)家长本人或其他监护人将填写好的《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小升初报名登记审核表》纸质稿、学籍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意愿学校现场审核(升学意愿为梅林中心学校的,到思源实验学校递交并接受审核)。

  (2)由意愿学校现场审核《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小升初报名登记审核表》纸质稿、学籍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是否一致”后,将原件返家长。

  3.升学意愿汇总(6月26日前)

  (1)各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家长递交的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小升初报名登记审核表》审核情况,汇总《2023年秋季城区小升初学生名单详表》和《城区小学2023年秋六升七意愿汇总表》等信息。

  (2)区教科体局根据各公办初中学校汇总的《2023年秋季城区小升初学生名单详表》和《城区小学2023年秋六升七意愿汇总表》,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①升学意向数有余位的初中学校,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剂。

  ②若初中招生学校无法容纳学生升学意愿数,则由区教科体局根据生源类别和学位保障顺序统筹调剂。

  4. 发放入学通知书(6月30日)

  调剂工作完成后,升学名单返至各公办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制作并填写《入学通知书》、分校就读名单,由学生现就读的公办小学发放给学生或家长本人。

  赣州市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夏天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