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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事关人才住房申请!

发布更新时间:2023-06-0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不少网友向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想知道赣州人才住房的申请条件、人才公租房与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的区别、人才住房租金如何缴纳等问题。

  近日,不少网友向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想知道赣州人才住房的申请条件、人才公租房与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的区别、人才住房租金如何缴纳等问题。

  针对网友们的诉求,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分别给予了答复。赣州中心城区人才住房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应在中心城区创业或被中心城区各级单位、企业正式聘用(录用)并缴纳了中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均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购房(建房)记录,未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公租房租赁补贴、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房),列入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17〕21号)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当年度执行的《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规定可享受住房待遇的F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可以申请。中心城区目前是指章贡区、经开区和蓉江新区。人才公租房和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的区别在于人才公租房的性质为公租房,面积为20平方米至60平方米左右,只租不售;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是政府投资新建的和商品住宅小区配建的人才住房,面积为80平方米至180平方米,精装住房,施行“先租后售、租售并举”的政策。

  至于人才住房租金如何缴纳、可以租住多久、按什么价格购买的问题,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人才住房的租金是按月通过用人单位账户公对公转给运营管理单位。D类(相当于博士学位获得者)及以上、E类(相当于全日制硕士)、F类(相当于全日制本科)人才,分别在我市中心城区连续服务满2年、3年、5年(以社保连续缴纳时间为核定标准),并与用人单位续签满5年劳动合同,在续签合同当年可开始申购经公开摇号租住的新建和配建人才住房,有关申购的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制定中,待发布后实行。(记者曾艳华 通讯员曾金英)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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