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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专家提醒谨防房屋交易那些坑

发布更新时间:2020-11-0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房地产宝库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人人都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购房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更有甚者是在“入坑”中度过的,那么你知道房屋交易有哪些“坑”吗?@坑一房屋交易完成就是指“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小王和小李是买卖双方,小王向小李买一套二手

  人人都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购房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更有甚者是在“入坑”中度过的,那么你知道房屋交易有哪些“坑”吗?

地产专家提醒谨防房屋交易那些坑

  @坑一

  房屋交易完成就是指“一手交钱一手交房”

  小王和小李是买卖双方,小王向小李买一套二手房。洽谈过程十分愉快,双方对房屋、价格都非常满意,不久就签订了购房协议。为早日搬进新家,小王很快凑齐房款。拿到房款后,小李也愉快地将钥匙给了小王。搬进新家的小王,每天过得开开心心,直到有天回家看到门上张贴的法院告知书,才如梦初醒。原来小李早把房子抵押出去,现因无法还款被法院告知即将查封。小王不解,房子已经归自己了,法院凭什么要查封自己的房子。

  其实,这个误区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很多人也为此折了房子又赔钱。问题出在哪里呢?

  小黑板

  房子不是一般货物,“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并不意味着交易的完成。房屋交易以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为准,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视为交易未完成。

  小王买房后虽然住了进去,但却迟迟未进行产权登记变更,房子依然落在小李名下,法院自然可以进行查封。

  现实中还有很多情况,买卖双方已经着手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变更登记,也就是我们说的“过户”,这期间仍存在房屋被查封、保全的风险。所以说,买房之后务必尽快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等房子真正落到自己名下才算是交易的完成。

  @坑二

  买了“ 学·区房”就一定能上学

  小王儿子马上要幼升小了,为了给儿子更好的教育环境,果断买下重点小学旁的学·区房,一家人高高兴兴搬进去,畅想着儿子美好的未来。没过几天,一瓢凉水泼下来,户口迁移出了问题。原房主根本就没有把户口迁出去,小王一家的户口暂时落不了。小王赶紧催促原房主迁户,可对方回复说已经出国了,一时半会回不来。眼看着入学报名在即,小王一家急得直跺脚,高价买的学·区房 居然上不了学。

  小黑板

  很多学校入学对户籍有硬性要求,学·区房有没有“学区”还要看“人户”是否一致,甚至很多学校规定一户只能有一个学区。

  很多人以为买了学·区房就肯定有书读了,岂不知“落户”问题才是关键。有人说,请公安机关出面解决不就行了。在此提醒大家,变更户口登记必须由当事人申请,即便是公安机关也难以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因此,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司法途径可能是购房者最后无奈的选择。

  @坑三

  “订金”与“定金”是一回事

  小王要买一套一手房,地段、结构都很满意,只是价格有点高,想想蹭蹭上涨的房价怕“此时不出手,再无出手日”,决定还是赶紧买。在选房的时候,小王根据售楼处要求交了5000元订金,之后又签订购房定金协议并交了几万元的定金。接下来的几天,小王为凑齐首付款走东奔西。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小王忙前忙后的时候老家传来不幸的消息,小王妈妈因病住院,手术费缺口一大笔。为了给妈妈治病,小王放弃了买房。几天后,小王找到销售经理要求退款,却被告知只能退还“订金”,“定金”却不能退还。为何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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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金一般被视为 “意向金”,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如果一方反悔,只需要返还订金即可。

  定金却被视为违约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支付方收回。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款。如果是支付方违约,那么就无权收回定金;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

  “订金”“定金”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像房屋买卖这种大宗交易尤其要注意这些法律细节,别让自己陷入困境。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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