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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预售资金全额监管!网签备案后才可打印合同!

发布更新时间:2022-08-30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江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部门部署,从4月28日起,景德镇市对中心城区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预售资金实行全额监管。

  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部门部署,从4月28日起,景德镇市对中心城区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预售资金实行全额监管。

  根据规定,开发企业应配合购房人将购房款缴纳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人在缴纳购房款时,应将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住宅全装修款等)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为保障购房人的政策知晓权,景德镇市出台文件明确:“监管帐户应当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以及监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市住建部门为规范细化公示内容,使公示内容全面准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统一制定了公示模板 《购房人须知》 , 并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将《购房人须知》按模板规格制作成易拉宝,并于8月1日起在售楼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要求各开发企业严 格按照规定,由 购房人签订《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后再签订正式合同。

  购房人要怎样操作

  市住建部门提醒广大购房人,到商品房销售楼盘购房前,首先应当认真阅读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的《购房人须知》,充分了解购房款全额直接缴进监管账户政策和操作流程,并能独立操作。

  交款前,购房人可以通过景德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公示的监管账户名称与交款POS机打印出的账户名称进行核对,确保无误后再交款。 购房人在未确认交款POS机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联网时,切记不能轻易交款。 一旦购房款未缴进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买卖合同就不能进行网签备案,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签订购房合同前,要求各开发企业要引导购房人仔细阅读《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由购房人逐条确认无异议后,必须先签订《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后再签订正式合同。

  开发企业或代理销售机构如有要求购房人向个人账户、非资金监管账户缴存房款等任何款项的行为,购房人要立即停止缴纳房款和合同签约,并拨打该市住建部门电话0798-8525272进行投诉。

  “组合拳”助力购房人

  为实现购房人购房款全额直接缴进监管账户,除了需要购房人积极支持配合以外,景德镇市住建部门还打出系列“组合拳”。

  市住建部门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进行操作引导。除了要求各开发企业公示《购房人须知》、签订《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等措施以外,还利用媒体、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扩大政策宣传面,公示监管政策、公告操作流程、公开监管账户,让更多市民知晓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调各家银行机构,将监管账户作为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的到款账户,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实现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监管。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网签备案业务操作流程。原来,合同录入后,买卖双方打印合同并签章确认,购房资金缴存至监管账户,再进行网签备案。现在,合同录入后, 需先将全部购房款或按揭首付款缴存至监管账户后进行网签备案,网签备案后才可以打印合同。将资金监管前置到网签 备案和合同打印前,从而有效地保护购房人资金安全。

  为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监管政策落地生根见效,该市住建部门成立专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购房人的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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