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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公办养老院改扩建、提升(一期)已批复!

发布更新时间:2022-08-09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南康区人民政府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南康区公办养老院改扩建、提升(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区民政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南康区公办养老院改扩建、提升(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51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实施南康区公办养老院改扩建、提升(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202-360703-04-01-433583)。

  二、建设地点:太窝乡、坪市乡、蓉江街道、横市镇。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由区福利院及坪市乡、横市镇、太窝乡等4个公办养老院项目整合为“南康区公办养老院改扩建、提升项目(一期)”。一是改扩建坪市乡敬老院,建设面积7100㎡,建设老人住房、活动室、食堂等以及室外活动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采购适老化家居并完善消防设施等;二是提升改造南康区福利院、横市镇敬老院,建设面积12150㎡,对现有场所进行修缮和生活用具更换、适老化改造、强弱电管网改造、给排水管网改造、消防设施改造以及室外休闲、健身等活动场所的设施提升。三是新建太窝乡敬老院,建设面积3500㎡,建设老人住房、活动室、食堂等以及室外活动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采购适老化家居并完善消防设施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4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3350万元,设备投资280万元,其他投资及预备费37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8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200万元。

  五、招标组织形式与方式:详见附表《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六、请据此做好项目相关审批手续,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七、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

  八、请项目所在地及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加强监管。

  九、此批复有效期两年。

  2022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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