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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控规将此纳入棚改范围的地块规划为幼儿园和公园绿地!

发布更新时间:2022-07-07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黄屋坪岭背地块规划问题。

  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黄屋坪岭背地块规划问题。

  网友咨询:本人系章贡区东外街办黄屋坪岭背2号居民。之前咨询过岭背棚改拆迁事情,东外办事处这边答复岭背二号暂未纳入《赣州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岭背地块106户的征地红线。现就相关控规问题自然资源局献言献策:

  从最新修编的《赣州市河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了解到,将于岭背新建一所占地8948平米的岭背幼儿园,土地来源为结合岭背棚改地块新建。按照《赣州市河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图,岭背2号处于下图红色三角标记位置。

  1、如按此控规建设,将形成前侧,后侧,右侧三面均为幼儿园包围的情况。拆除原有周边房屋、修建新幼儿园、建好幼儿园后都将对本楼栋形成较大的灰尘噪音污染打扰,同时因为三面被幼儿园环绕,幼儿园又将不可避免的建有围墙栏杆等,将极大的影响本楼栋居民进出通行。

  一般的地块规划都是尽量整团整块,方正平整,不知道为何我们这个地块规划独留这样一个缺口?

  2、目前本楼栋及岭背地块周边居民均从图中标注的红色箭头处小巷日常进出,按照现规划建设后,小巷内的上百户居民将仅剩下我们这一栋居民在里面(其余的要么是临街居民楼,可以从黄屋坪路进出,要么被棚改),现有的这条小巷也极有可能因幼儿园建设围墙而取消(起码规划图中看不到有通行道路了),将极大的影响本楼栋居民进出,步行都难,更何况还有汽车通行问题,请完善相关控规保障居民日常进出不受影响

  综上所述,因岭背2号修建于二十年前,年代较久,属无物业无天然气居民楼,生活环境较差,居民棚改意愿较为强烈,符合棚改相关要求。同时目前相关控规对此居民楼生活出行影响较大,建议贵局综合考虑,修改完善相关控规,将此居民楼纳入幼儿园地块一并建设。

  官方回复:您反映的黄屋坪岭背2号位于赣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批准实施的《赣州市河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老城区控规”)的HT3-04-A04地块。老城区控规的HT3-04地块控制线系依据市政府明确的棚户区改造范围,并结合土地权属情况确定;老城区控规将此纳入棚改范围的地块规划为幼儿园(HT3-04-A05地块)和公园绿地(HT3-04-A06地块),增加了区域内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善了区域人居环境。

  截止目前,此规划幼儿园尚未在我局办理规划建筑方案报建手续。后续幼儿园报建时,我局会在方案审批阶段依法依规严格把关,要求幼儿园与周边建筑的日照、间距等符合相关政策及规范技术标准,合理预留周边现有住宅的出行通道。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责任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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