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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权利性质为“出让/集资建房”的能否交易过户?官方回复了

发布更新时间:2022-01-1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咨询“不动产登记权利性质为“出让/集资建房”的能否交易过户”的问题,官方给出了相应的回复。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

  咨询“不动产登记权利性质为

  “出让/集资建房”的能否交易过户”的问题,

  官方给出了相应的回复。


网友提问

  想购置一套二手房,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上的权利性质一项登记为“出让/集资建房”的不动产,这种房产能否办理贷款?能否正常交易过户?是否可以合法购买?

官方回复

  自然资源局 回复:

  网友:

  您于2021年1月9日通过问政赣州平台(ID:69209)反映的“想购置一套二手房,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上的权利性质一项登记为‘出让/集资建房’的不动产,这种房产能否办理贷款、能否正常交易过户?是否可以合法购买?”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与您联系,您所咨询的房屋位于湖边镇湖苑巷27号,由吴忠发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登记使用权面积460.52平方米,为出让、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1990年1月13日起2069年1月12日止。经查询,该房屋已办结房屋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买卖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综上,该房产可正常交易过户,可合法购买,能否办理贷款建议您向银行咨询。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2日

  回复时间2022-01-12 16:38:57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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