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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棚改最新消息,信息量很大!

发布更新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12月22日,记者从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了解到,今年,我市在实施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中,实现首年开门红。截至目前,全市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52万户,开工率100%,完成改造计划的41.87%;赣州经开区、南康区、信丰县等16个县

  棚改惠民生 安居有品位

     赣州市多举措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

  12月22日,记者从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了解到,今年,我市在实施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中,实现首年开门红。截至目前,全市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52万户,开工率100%,完成改造计划的41.87%;赣州经开区、南康区、信丰县等16个县(区)均于上半年提前完成年度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近年来,我市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分步实施和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综合改造,实现了棚改惠民生,安居有品位的目标。全市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24.85万户、2374.59万平方米,完成改造投资778.31亿元,改善了82.75万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被评定为江西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激励支持。

  据了解,我市目前城市规划区特别是老城区和城乡接合部仍有大量棚户区存在,严重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如何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及操作性强的棚改策略,成为新时期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大挑战。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2015年以来,先后制定实施2015-2017年、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和2021-2023年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民生实事。

  为把实事办好、办出成效,我市明确提出改变过去镶牙式、插花式改造模式,坚持实行统一规划、集中连片改造;改变过去开发商主导、以赢利为目的改造模式,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改变过去重建设、轻安置改造模式,坚持把安置补偿放在第一位的“三改三坚持”工作思路。根据棚户区地块的不同情况,坚持“六个结合”改造模式,即坚持与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相结合、与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相结合、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相结合、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与分区域实施相结合、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

  优先供应安置用地,拿出城市核心地段建设棚改安置房,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到项目统一规划、同步开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拆建同步甚至先建后拆。通过补偿市场化、安置人性化,同城同策一把尺子量到底,分档次确立搬迁补助和奖励标准,引导棚改户早签协议、早搬迁。

  对补偿后住房仍然紧张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拆迁家庭,直接安置保障房或享受租赁补贴,赢得群众支持和配合,变“要我拆”为“我要拆”。同时,严格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商业贷款政策支持,依托省级平台发行棚改专项债券,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棚改资金778.31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60.32亿元,地方财政投入163.03亿元,融资贷款456.61亿元,发行棚改专项债券98.35亿元。

  为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我市在实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结合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多、文物建筑星罗棋布、危旧房穿插其中的实际,实施新老城区“加减法”举措——

  对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建筑风貌的老城区,采取多拆少建做“减法”。通过改水、改电、改气、改网等综合整治,较好地解决了修缮保护、改造发展的难题。先后对市中心城区的郁孤台、灶儿巷、姚衙前、南市街、七里镇等历史文化街区和新赣南路、慈姑岭等传统风貌街区棚户区进行改造,让传统老建筑焕发新容颜,打造新的文化旅游品牌,再现江南宋城风貌。同时,做到还空间于民,利用老城区棚改地块建设公园绿地36个、停车场45个,打通断头路29条。

  对新城区,采取扩功能、增设施、优环境做“加法”。在蓉江新区、高铁新区高标准建设城市综合体项目,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辐射带动力;在返迁安置房小区规划“十分钟生活圈”,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实现群众得实惠、城市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社会得和谐。


责任编辑: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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