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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长征大道17号中廷广场东2303室,起拍价约125.7万元

发布更新时间:2021-11-15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淘宝拍卖·司法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6日10时至2021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都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1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长征大道17号中廷广场东2303室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17号中廷广场东2303室

  建筑面积约:149.17 ㎡

  起拍价:125.7万元

  评估价:157.1万元

  开拍时间:2021年11月16日10:00

  

  竞买公告

  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6日10时至2021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都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1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赣州市长征大道17号中廷广场东2303室。房产证号:S00269110号;建筑面积:149.17m2,总层数为28层拍卖第23层,钢混结构,房屋性质:商品房,建成年份2010年;登记时间2012年1月11日。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在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前提下,可支付标的成交价的30%,宁都农商银行对剩余70%提供按揭贷款。

  起拍价:125.7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拨打联系电话15070703158接受咨询统一安排,其他时间有意者请自行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1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未通知到的当事人本公告之日视为送达。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宁都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宁都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都县胜利支行,账号:955883151000053403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 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797-7296731、15070703158、13320175547

  联系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中山南路。

  网址: https://sf.taobao.com/0797/18

  宁都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打开“淘宝”APP扫描二维码可进入拍卖链接:

  温馨提示:法拍房有风险,购买需谨慎,本文仅作推荐,不承担任何后果。


责任编辑: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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