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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约6.2亿元!赣州综合保税区B-3-3地块设计招标!

发布更新时间:2021-10-29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赣州综合保税区B-3-3地块项目设计发布了招标公告

  近日,小编据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悉,赣州综合保税区B-3-3地块项目设计发布了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赣州综合保税区B-3-3地块设计招标已经批准建设,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综合保税区B-3-3地块设计招标。

  2、项目建设地点:赣州综合保税区B-3-3地块(赣州经开区宏国路北侧、中环路东侧。

  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赣州综合保税区B-3-3地块(赣州经开区宏国路北侧、中环路东侧),总规划用地面积124490.8㎡,总建筑面积约248981㎡,总投资额约6.2亿元,设计费约474万元(暂估,最终以实际为准)。建设以仓储功能为主的多元化智能物流仓储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冷链仓库、恒温仓库、分拣仓库、普通仓库、配套办公用房、附属配套工程等,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配套工程。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总设计工期100个日历天。

  7、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招标范围

  赣州综合保税区B-3-3地块的规划与方案设计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钢结构雨棚、玻璃幕墙、基坑支护、装配式建筑、消防、暖通、绿色建筑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二次装修除外)、总图、综合管网、人防、园林景观市政配套(含重点部位的效果图)等为实现项目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必须参加开标会,且在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同时在资格标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提供设计资质证书。

  (3)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中,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中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必须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

  3、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jxsggzy.c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9:30。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六、其他说明

  1、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投标人需注意如下事项:

  (1)调整工作流程:

  ①.投标人若来自疫情重区域,应自觉申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涉及的投标文件、证件原件及电子锁等资料在签到处交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开标,其投标评标结果投标人必须认可,投标人可自行考虑是否参与本次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严格进场人员核验:

  ①.严禁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境外返回赣州人员、治愈的确诊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等人员进入服务中心大楼及交易场所。

  ②.进场人员手机扫描“经开区电子通行证审验码”,二维码显示为绿色的方可进入大楼及交易场所。

  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三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 五是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进入(返回)赣州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31号)的规定,来自疫情重点隔离期未满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进场人员须提供《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方可进入大楼及交易场所,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外,其他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

  (4)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①.进场交易人员在开评标现场保持适当距离就座、不扎堆聚集、不随意走动、不在大楼公共区域逗留。

  ②.要全程佩戴口罩,用过的口罩不得随意丢弃,配合交易中心做好不定时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③.体温检测高于37.3℃或其他新冠肺炎疑似情况的人员,立即安排在应急隔离室进行暂时隔离,同时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理。

  (5)严格场所内的用餐管理:尽量不在场内用餐,因时间问题确需用餐的,通过外卖平台或食堂提供配餐,分散用餐。保持场所卫生,用餐后的垃圾统一放置放在洗手间垃圾桶。

  (6)事后疫情情况主动报告:自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通知项目业主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电话0797-8390878。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指南规定落实,积极配合交易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对不配合的,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其进入大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相关防控要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执行。

  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3、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及评分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8108837,举报邮箱:gzzbqjsj@163.com。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赣州综保区泓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翔宇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97-7311637

  招标代理机构:中邦通联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慧

  联系人:何绍华 联系电话:18270691806

  监督单位: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8108837


责任编辑:红小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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