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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农村建房要满足哪些条件?官方回复了!

发布更新时间:2021-09-08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有网友在赣州某问政平台咨询“关于农村建房”相关问题,对此,有关部门比较重视,立即做出了答复,现将答复详情公布如下:

近日,有网友在赣州某问政平台咨询“关于农村建房”相关问题,对此,有关部门比较重视,立即做出了答复,现将答复详情公布如下:

网友:

  农村有户口,有一套97年建的房子,属于砖混结构房子,二层,二层盖瓦,还能住,但是比较老旧,符合一户一宅,属于偏僻农村,不在城区、乡镇各项规划区里,请问能拆掉翻建吗,要什么手续呢?【沙地里堡村井头组】

官方回复:

  赣县区政府办 回复:

  收到网友反映后,我区立即要求沙地镇回复。

  区沙地镇回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赣州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需要满足条件:一是,申请拆旧建新的人必须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申请拆旧建新的房子必须是农户唯一的一套老房。二是,申请拆旧建新的人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使用权,该申请人必须是本村户口。

  经向村组干部了解,该网友本人户口不属于沙地镇里堡村,网友母亲是是沙地镇里堡村人。目前已告知该网友,以网友本人作为申请人不符合条件,以该网友母亲作为申请人符合拆旧建新条件,并已电话告知其办理流程。

  今后沙地镇将持续关注此类问题,继续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合情、合理、合法的意见建议,沙地镇会高度重视,积极解决。

  回复时间2021-09-01 15:56:10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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