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州房产网 » 资讯中心 » 赣州房产资讯 » 规划公示 » 正文

征收土地预告!赣州北高速出入口项目有了新消息!

发布更新时间:2021-09-06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研究决定,拟征收赣州高速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北出入口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近日,小编据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研究决定,拟征收赣州高速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北出入口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道路用地,用于建设赣州高速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北出入口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一)土地座落:拟征收土地位于水西镇罗边村,联三村。

四至范围:水西镇联三村公路以东,水西镇罗边村村庄、水西镇联三村林地以南,水西镇罗边村公路以西,水西镇罗边村公路、水西镇联三村公路以北,(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G50G051015一幅图。

    三、征收土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水西镇罗边村、联三村小组的土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收土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一)土地面积:约12.57亩(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二)主要地类:旱地、村庄、草地、公路用地、林地、其他土地等(以现场调查确认地类为准)。

 五、征收土地、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执行,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省、市及区政府明确相关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征收集体土地,实行货币安置、预留用地安置、养老保险安置等安置方式,其中养老保险安置政策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15〕13号)等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 8月31日至2021年9月9日。

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违反规定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九、本公告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水西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赤珠岭1号

联系人员:马静峰

联系电话:18720896515

责任编辑:二六

提示声明:1、文内所含的所有设计效果图仅供参考,规划/外形/数据最终以实际或政府批文为准;2、本站部分资讯内容可能转载自互联网或其他媒体,转载的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或观点,同时本站亦不对其内容的来源作进一步追溯。本站对转载资讯的作者及媒体表示感谢,如转载的资讯内容侵犯了来源媒体的利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