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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同样的工资构成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数却不一样!

发布更新时间:2021-09-0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近日,有网友在赣州某问政平台咨询“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问题,对此,有关部门立即做出了答复,现将答复详情公布如下:

近日,有网友在赣州某问政平台咨询“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问题,对此,有关部门立即做出了答复,现将答复详情公布如下:

网友:

  为什么同样的工资构成,九江,吉安,抚州等地和我们的公积金缴存数都不一样,他们都更高,请问缴存基数怎么确定的,基数确定周期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工资的哪些部分算作基数。赣州的住房补贴都不能算进去吗?

官方回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咨询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同样的工资构成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数不一样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职工个人和单位各为5%-12%。因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不一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也就不一样。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即职工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收入除以12。 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周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周期时间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中工资总额项目组成:工资总额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规定列入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住房补贴不属于工资总额组成项目范畴之内。

  感谢您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有疑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797-555119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回复时间2021-09-01 14:46:54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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