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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荣获“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称号!

发布更新时间:2021-08-24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江西市场监管 赣州市政府网 赣南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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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赣州市荣获“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称号!章贡区、兴国县、全南县、上犹县荣获“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称号!

  最新消息!赣州市荣获“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称号!章贡区、兴国县、全南县、上犹县荣获“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称号!8月20日,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公布首批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示范县)名单,如下:

  2018-2020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4个)

  赣州市、南昌市、新余市、鹰潭市


  2018-2020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29个)

  南昌县、兴国县、月湖区、章贡区、彭泽县、瑞昌市、全南县、新建区、上犹县、德兴市、修水县、东湖区、上栗县、横峰县、铜鼓县、青云谱区、奉新县、渝水区、芦溪县、万安县、共青城市、余江区、吉州区、婺源县、永丰县、安福县、广昌县、黎川县、崇仁县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的总体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设区市、各县(市、区)政府自2017年以来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全域创建工作。在相关市、县(区)政府申报、自查的基础上,省食安委授权省食品安全办筛选了部分市、县(区),依据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城市评价规范(DB/T1150-2019)》,牵头组织第三方资源进行了创建评价或复核、满意度调查及社会公示,共评选出4个示范城市和29个示范县。

  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压实了市县政府创建主体责任,激发了创建积极性,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省食品安全办将持续组织开展创建评价和跟踪评价,动态管理或调整示范城市(示范县)名单,进一步推动全省食品安全治理和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月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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