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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了

发布更新时间:2021-06-29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江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自7月1日起,南昌(含省直)各缴存单位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6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其中,缴存上限比2020年的5308元多了31

  近日,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南昌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微调。

  一、缴存政策

  自7月1日起,南昌(含省直)各缴存单位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6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其中,缴存上限比2020年的5308元多了318元;下限没变。

  二、贷款政策

  在湾里购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按新建区标准执行。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执行时间从2021年5月31日(含)起,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

  三、提取政策

  在湾里缴存的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按新建区标准执行。由1000元/月上调至1200元/月,未婚职工申请租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减半执行,自2021年5月31日执行。

责任编辑:十一

南昌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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