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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公积金余额支取后能否同时办理公积金贷款?

发布更新时间:2021-06-29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近日,有关网友咨询“公积金支取和贷款问题咨询”问题已获官方回复。

  网友具体留言:

  公积金新政策出台以后,可不可以在支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同时办理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咨询“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感谢您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有疑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797-555119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回复时间2021-06-29 10:32:28

  为保证真实性,投诉情况和回复情况均使用原文

责任编辑:三五

公积金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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