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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经营贷买房将影响征信

发布更新时间:2021-06-02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银保监会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监管重点工作。银保监会统信部副主任刘忠瑞表示,前期针对一些城市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的苗头,银保监会会同住建部、央行采取措施,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刘忠瑞介绍,相关部门已联

  银保监会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监管重点工作。银保监会统信部副主任刘忠瑞表示,前期针对一些城市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的苗头,银保监会会同住建部、央行采取措施,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刘忠瑞介绍,相关部门已联合印发通知,通过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等,严防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同时,按照银保监会统一部署,各地银保监局已会同当地住建部门和央行分支机构,组织开展机构自查、非现场筛查、现场检查等,对经营贷规模总量大、增长快的机构重点进行核查。银保监会还会同住建部、央行成立了专门工作组,赴热点城市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各地深挖违规线索、追查到底、查实查透、严肃问责,坚决遏制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苗头。

  排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挪用经营贷手段多样,通过各种方式规避监管要求。有的拆入资金全款买房后,申请经营贷款偿还买房资金;有的借款人将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在多家银行账户间流转套现,以掩盖买房目的;有的编造交易背景、虚构贷款用途等。一些银行贷前审核不到位,贷后资金管理不足。一些中介机构协助包装贷款材料、提供过桥资金,协助借款人绕过银行审批条件。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住建部、央行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和排查结果。对自查不力被监管查实、故意隐瞒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问责的银行、中介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采取监管措施。对确认挪用经营贷的借款人,不仅要压缩授信额度、收回贷款,还将报送征信系统,提高挪用贷款的违规成本。 (记者 陈雪柠)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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