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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隐瞒!赣州多地紧急征求线索!

发布更新时间:2020-02-11 浏览次数:0 文章来源: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手机阅览本文

导读 / 摘要 News Description
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期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每一个人都有关需要每一个人的支持和配合赣州多地发布通告征求线索上犹县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以下人员线索:目前尚未居家隔离或未到所在村(居)委会(社

别隐瞒!赣州多地紧急征求线索!

  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期

  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每一个人都有关

  需要每一个人的支持和配合

  赣州多地发布通告

  征求线索

  上犹县

  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以下人员线索:

  目前尚未居家隔离或未到所在村(居)委会(社区)报告的下述人员:一是春节期间从湖北特别是武汉等疫区来上犹人员;二是2020年1月份以来去过湖北特别是武汉等疫区返回上犹的人员;三是与各地已经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包括同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在上犹人员;四是租户是以上三类人员,尚未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居)委会和社区的业主。

  对线索的首位举报人一经核实,每例奖励2000元!

  举报电话:8541182

  上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大余县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大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10日零时起,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防控措施。

  一、 从严执行防控十条措施: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村 组(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发热、咳嗽、酸痛乏力病人一 律报告登记,非民生保障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按“每家每两天限1 人1小时”原则外出,落实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加大对特殊场所和群体的防控力度,全力宣传提高全民防控意识,所有居民一律遵守规定。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的,依法依规从严惩治。

  二、 从严执行卡口管控规定:以最严措施实行交通管制,全县所有卡口严格禁止没有通行证的车辆人员(应急保障等特殊车辆按县应急防控指挥部第13号令执行)进出;来自湖北、广东、浙江、河南等外地车辆人员(含大余籍)不得入县,一律劝返。严格执行卡口管控规定,对工作马虎失责的,倒查责任、严肃追责;对强行闯关冲卡的,严厉查处、坚决打击。

  三、 从严管控县内重点人员:对所有外地返乡人员的健康信息摸排登记到位,锁定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有湖北旅居史的返乡人员、与湖北旅居史返乡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全县其他发热人员(特别是家庭现有或近期曾有湖北、广东、浙江、河南等地外出返乡人员的)等四类人员。按照“发现一人,整户管控” 原则,严格落实“三对一”的责任管控措施,做到“两个不发生、两个确保”,即不发生管控人员离家脱控,不发生管控干部离岗脱岗,确保控管家庭生活物资正常供应,确保所有四类重点人员整户完成15天以上的隔离观察。四类人员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体温检测或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采取措施。

  四、 从严管控新增重点人员:即日起,对新入县外来人员(含大余籍)必需一律自费在县 指定地点接受15天以上的隔离医学观察,经县防疫专家组确认后方可解除。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采取措施。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检举举报,对提供“四类人员”疫情线索经核实属实,且为县防控应急指挥部未掌握信息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2000元一例,并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

  县指挥部防控热线:0797-8722826,0797-8729639

  大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兴国县

  当前,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进入了关键阶段,广大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了极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但也存在极少数疫区返乡人员不主动申报登记甚至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给我们“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被动,也给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了巨大威胁。目前各乡镇区正在入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对象进行全面摸底登记。为确保排查对象不漏一人、全部纳入管控,为我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扎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以下三类人员在本通告发布后24小时内主动到所在村(居)委会申报登记或电话报告:一是2020年1月8日以来从湖北疫区来兴国的人员;二是2020年1月8日以来去过湖北疫区返回兴国的人员;三是2020年1月8日以来有与湖北疫区人员及确诊、疑似病例接触或间接接触史的在兴国人员。对不主动申报登记或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刑事、民事责任(章贡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陆某,在隔离期间擅自外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立案侦查;大余县吴某因隐瞒从湖北疫区返乡情况,被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广大出租房(含商铺)业主对所属房屋的排查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在本通告发布后24小时内自行对所有租户人员信息进行全面严格的排查,如发现以上三类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居)委会。对不认真排查导致信息漏报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符合《公安部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行为的通告》15类情形之一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每一位公民的健康,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本着对本人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提供未到乡镇区、村(居)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人员有关线索。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等真实有效信息。经核实属实,且为县防控应急指挥部未掌握信息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1000元一例,并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严禁虚假举报,对借机诬陷、打击报复他人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线索举报电话:0797—5327887)

  兴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寻乌县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现将以下举报奖励办法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1、自2月2日起对从武汉为主的湖北省疫区返寻、来寻人员的有关情况,且当地政府尚未摸排掌握到位的;2、对上述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胸闷等症状者,不主动到所在乡(镇)或村(居)登记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就诊的行为,或未按要求实施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

  二、奖励办法:1、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严格为线索提供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2、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每举报一名对象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重复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举报电话:0797—2830936、13707020032

  寻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南康区蓉江街道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蓉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市民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对象:近期从湖北省返乡人员(含学习、务工、旅游、出差或经停湖北省的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向街道、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

  本地有密切接触湖北(武汉)返乡人员有发热症状疑似感染的人员,街道、村(社区)两级或有资格的医疗机构未掌握登记的。

  二、奖励措施: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联系方式、现居住地址等真实有效信息。经核实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2000元一例。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三、保护措施: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

  四、严禁虚假举报:对借机诬陷、打击报复他人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举报方式:蓉江疫情24小时举报电话0797-6612968

  南康区蓉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别隐瞒!赣州多地紧急征求线索!

责任编辑: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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